如果不住在当地,则不会发放健康保险卡

宝钦普 June 8, 2018 10:33

黄氏贵女士原本有资格领取医疗保险卡。然而,当她结婚并离开当地居住,但尚未在夫家登记时,她户籍所在地的政府就停止向她发放医疗保险卡。

bhyt
插图。

K女士是少数民族,长期居住在北干省Cho Don县Luong Bang乡Na Lech村(该地区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Kieu女士已婚,居住在北干省北干市Song Cau村7组,但她没有在丈夫家登记,而是留在家中抚养孩子。

2018年,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委员会因她不在当地居住而停止向她发放医疗保险卡。K女士问道,这样做对吗?她还能获得医疗保险吗?

在这件事上,根据《健康保险法》第1条第4款的规定第46/2014/QH13号关于修改和补充《健康保险法》若干条款的规定,劳动荣军与社会部2016年7月26日第25/2016/TT-BLDTBXH号通知第4条关于指导、确定和管理参加健康保险的主体:“乡人民委员会负责编制居住在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的少数民族参加健康保险的人员名单,并送交县级劳动荣军与社会部进行审核,确定可以发放健康保险卡的人员”。

根据第25/2016/TT-BLDTBXH号通知关于参加医疗保险主体的规定,国家支付和支持“根据政府总理决定居住在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的人员”医疗保险费水平。

因此,Kieu女士已不再居住在北干省Cho Don县Luong Bang乡Na Lech村,所以Luong Bang乡人民委员会没有列出名单向她发放医疗保险卡,这符合规定。

宝钦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