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社警察正规化,多余的警力该如何安排?

玉清 June 15, 2018 06:42

国会代表强调需要制定非常具体和适当的路线图,特别是评估当前社区警察部队安排的影响。

这是《人民公安法(修正案)》草案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在6月14日国会会议上得到了代表们的广泛意见。

要小心并制定路线图。

陈文茂代表(义安代表团)强调,从法律基础来看,在乡镇一级建立正规警察部队的目的是具体化2013年宪法的规定,既确保基层的安全和秩序维护活动,又确保依法落实人权和公民权利。

此外,当前城乡安全形势日益不稳定,社会丑恶现象和刑事犯罪频发,但基层治安工作依然薄弱,基层公安民警队伍力量薄弱,素质低下,数量不足,需要从各方面加强保障,确保基层公安民警有效履行职责。

代表 Tran Van Mao(乂安省代表团)。

不过,与会代表也指出,该项目需要认真考虑逐步规范乡镇警察队伍的路线图,避免对目前运作的乡镇警察队伍造成干扰和影响。

乂安省代表团代表黄氏秋庄也持同样观点,他表示,计划调动约2.5万名在职正规警察到乡级警察机关执行日常职务,虽然不会增加工资总额,但是为了确保政府机构的稳定,必须制定非常具体、适当的路线图,而不是同时大规模地实施。

同时,要出台具体的工作安排和调动政策,解决好现有乡镇公安局长、副局长和干警队伍的制度和政策问题。

兴安省代表团代表阮氏福表示,政府和公安部投入大量资金、设备和设施,为乡镇警察队伍(主要为乡镇警察局长和副警察局长)开设中级警务培训班。正规化政策会浪费一支经过专业培训的队伍,导致警员在新工作和薪酬政策方面产生负面心理。

女代表提出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当地发生事件,外地来的公安局长、副局长很难立即当选党委委员、人民议会委员,这将给公安局长、副局长指挥协调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安全的工作带来困难。

“因此,起草委员会和政府需要更加仔细地考虑,需要按照路线图逐步实施,首先在复杂和需要发展的地区实施” - 阮氏福女士建议道。

这个问题仍未得到解答。

太原代表团代表潘文祥表示,将乡警察组织模式由半专业化与专职化相结合转变为专业化的方向已有基础,但尚不稳固,因此需谨慎行事。

代表Phan Van Tuong(太原代表团)。

Tuong先生表示,在总结报告和许多意见中,没有半专业力量的乡级警察组织不可能拥有稳固的安全态势,也不可能开展广泛的保护国家安全的运动。

因为他们是当地人,他们比任何人都更了解情况,了解风俗习惯和语言,特别是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和语言,能够很容易地融入和联系基层,从而能够及时掌握、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并在正确的方向上给出有效的建议。

基于上述原因,代表建议制定关于基层半职业警察的条款,在规范组织原则、制度和政策等方面补充符合当前实践的有关条款,其他问题由公安部长负责规范。

潘文祥先生说:“在未来几年,由专职和兼职警察组成的乡镇警察模式仍然是一种节省预算且有效的模式,因此需要就此问题制定法律。”

同奈省代表团代表阮公红也提出了影响评估报告中未解答的问题。报告显示,目前共有8516名乡镇警察局长和13580名副乡镇警察局长,但影响评估报告并未具体说明有多少警力将被常规警察部队取代。

“一个很大的问题是,这支部队如何解决就业和组织稳定问题?”洪总长提出这个问题,并指出,一支专业化部队从外地调来,如何解决干部和家属的食宿、生活条件,让他们安心、放心地工作。

“不幸!”

奠边省代表团代表陈氏勇表示“遗憾”,对《乡警察条例》影响的评估过程已经进行了整整一个阶段,但如何规范乡警察队伍的问题却只在《公共安全法》草案的某条某款中有所规定,其余部分则交由政府具体制定。

“社区警察部队执行任务的过程将极大地影响公民的人权、基本权利和义务。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予以明确。如果我们通过政府法令予以实施,它将成为《人民公安条例》的法令。”这位女代表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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