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社警察正规化,多余的警力该如何安排?

玉清 June 15, 2018 06:42

国民议会代表强调,需要制定非常具体和适当的路线图,尤其要评估目前公社警察部队安排的影响。

这是《人民公安全法(修订)》草案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并引起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6月14日大会上讨论的许多意见。

谨慎行事,并制定行动计划。

义安省代表团代表陈文茂强调,从法律依据上看,在乡级设立正规警察部队旨在落实2013年宪法的规定,既要确保基层治安秩序的维护,又要确保人权和公民权利依法得到保障。

此外,当前城乡安全形势日益动荡,社会弊病和犯罪活动层出不穷,但乡镇层面的治安维护工作仍然薄弱。乡镇警力不足,素质不高,数量匮乏,各方面都需要加强,才能有效履行其职责。

代表陈文茂(义安代表团)。

然而,代表们也指出,该项目需要仔细考虑逐步规范乡镇警察部队的路线图,以避免对目前正在运作的乡镇警察部队造成干扰和影响。

持相同观点的黄氏秋庄(义安省代表团)表示,虽然计划调动约25000名正规警察到乡级警察部队履行日常职责,但这并非增加工资,而是为了确保政府机构的稳定,因此有必要制定非常具体和适当的路线图,而不是同时大规模地实施。

除此之外,还需制定关于工作安排和重新分配的具体政策,并妥善解决目前乡级公安局长、副局长和警员队伍的制度和政策问题。

阮氏福代表(兴安省代表团)表示,政府和公安部投入大量资金、设备和设施,为乡镇警察部队(主要是乡镇警察局长和副局长)开设中级警务培训班,对此表示担忧。她认为,正规化政策会浪费这支经过专业训练的队伍,并对警员在新工作和薪酬政策方面产生负面心理影响。

这位女代表提出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当地发生事件,来自其他地方的公安局长和副局长很难立即当选为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成员。这将给公安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和协调维护治安和社会安全的工作带来困难。

“因此,起草委员会和政府需要更加仔细地考虑,并需要按照路线图逐步实施,首先在复杂且必要的地区实施”——阮氏福女士建议道。

这个问题仍然没有答案。

太原省代表潘文祥表示,将乡镇警察组织模式从半职业化与全职相结合转变为完全职业化的方向是有依据的,但还不够稳固,因此需要谨慎。

代表Phan Van Tuong(太原代表团)。

据Tuong先生在总结报告和许多意见中指出,没有半专业化力量的乡级警察组织无法拥有稳固的安全态势,也无法开展广泛的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

因为他们是当地人,所以他们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当地情况,了解风俗习惯和语言,尤其是在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并且能够很容易地融入基层,与基层民众沟通,从而能够掌握、发现和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并朝着正确的方向提供有效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代表提议制定关于社区级半职业警察的条款,补充相关条款以适应当前实践,规范组织原则、制度和政策,而其他问题则由公安部长负责规定。

潘文祥先生表示:“在未来几年,乡镇警察模式(即全职警察和兼职警察相结合的模式)仍然是一种节省预算且有效的模式,因此需要就此问题制定法律。”

来自同奈省的代表阮功鸿也对影响评估报告提出了未解答的问题。报告显示,全国共有8516名乡镇公安局长和13580名副局长,但影响评估报告并未说明将有多少警员被正规警力取代。

“一个大问题出现了:这支部队将如何解决人员和组织稳定问题?”——洪先生提出了这个问题,并指出,从其他地方调集专业部队时,如何解决干部及其家属的住宿、饮食和生活条件,才能让他们安心工作。

“不幸!”

代表陈氏蓉(奠边府代表团)表示“遗憾”,尽管对乡镇警察条例的影响进行了全面评估,但如何规范乡镇警察部队的问题仅包含在《公共安全法》草案的一个条款中,其余部分则交由政府详细规定。

“社区警察部队履行职责的过程将极大地影响公民的人权、基本权利和义务。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加以明确规定。如果我们通过政府法令来实施,它就将成为《人民公安条例》。”这位女代表说道。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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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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