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补充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规定
(Baonghean.vn)——2018年8月份例会继续进行,8月24日上午,省人民委员会审议修改补充关于国家征用土地时补偿、支持和安置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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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份省人民委员会例会概况(8月24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春阳同志主持会议。图片:日兰 |
根据2013年《土地法》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2015年10月13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58/2015/QD-UBND号决定,关于国家在该省征用土地时给予补偿、扶持和安置的问题。
58号决定基本落实了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扶持和安置工作,依法解决了服务全省投资项目的场地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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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泰文农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第58号决定部分内容的修改和补充草案。摄影:Nhat Lan。 |
但由于一些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已颁布的条例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以适应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吸引当地投资。修改、补充第58号决定中的若干条款严格遵守新颁布的法律文件,切实落实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扶持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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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部长陈国青就第58号决定修改补充部分内容发表意见。摄影:Nhat Lan。 |
会上,起草机构自然资源环境部汇报了《草案》内容。关于修改和补充乂安省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扶持、安置条例若干条款的决定,随省人民委员会2015年10月13日第58/2015/QD-UBND号决定一并发布。据此,省人民委员会将修改和补充第58/2015/QD-UBND号决定的13个条款(包括第3、5、7、8、12、15、22、23、27、29、30、31和34条)的若干内容。
其中,修改补充了分配安置用地的户数、分户分配安置用地的条件等具体规定;事物国家收回未经适当授权在 1 月 1 日前划拨的土地时给予土地补偿/7/2004年已支付土地使用费但尚未获得土地使用证停滞土地使用权获得者;法规处理宅基地、园地全部收回,且收回宅基地面积大于安置面积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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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武维越与省人民委员会委员们就修改补充国家收回土地时补偿、支持和安置相关规定进行了讨论。图片:Nhat Lan |
会上,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还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关于修改和补充第78/2014/QD-UBND号决定的草案,该决定规定不拍卖土地使用权分配住宅用地;为本省家庭和个人登记和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其他土地附属资产;以及关于租赁和转换土地用途;为在本省实施生产经营投资项目的家庭和个人登记和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其他土地附属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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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Nhat Lan。 |
同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决定草案,取代省人民委员会关于颁布土地收回;向国内机关、组织;旅居国外越南人;在我省实施项目的外国组织和个人分配土地、租赁土地和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规定的第80/2014/QD-UBND号决定。
由于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扶持和安置工作经常遇到困难,省人民委员会委员们提出了许多意见。其中,省人民委员会委员们着重修改和补充法规,以确保对被征地主体的补偿、扶持和安置工作符合规定并适用于国家征用土地过程中的实际操作;研究进一步授权区人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征用土地的工作……
会上,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对省人民委员会委员们的意见表示认可,并肯定目前提出修改、补充第58号、第78号、第79号决定和替换第80号决定的提案是必要的;修改、补充草案的内容恰当、贴近实际;根据意见,仅需考虑对草案中的措辞进行编辑,使其更加恰当、严谨。因此,决议草案基本符合批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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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春阳主持会议闭幕式。图片:Nhat Lan |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春阳同意批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完成文件修改工作,提交司法部审定,并提请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