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儿童开药规定,家长须申报身份证

D.周四 August 28, 2018 14:51

卫生部最新发布的关于修改门诊处方若干条款的通知,正式取消了6岁以下儿童处方须填写家长身份证号码的规定。

Đơn thuốc mới đã bãi bỏ quy định về việc kê đơn thuốc phải ghi số chứng minh thư của bố mẹ.
新处方取消了处方必须包含父母身份证号码的要求。

自10月15日起,卫生部将正式采用新的处方形式,取代之前的处方。

此次处方的创新之处在于,正式取消了“为72个月以下(6周岁)儿童开具处方时,必须在处方上写明父亲、母亲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或公民身份证明书”的规定,改为只需写明带孩子就诊的父亲、母亲或监护人的年龄、体重、姓名即可。

这是第 18/2018 号通知的内容之一,该通知对 2017 年 12 月 29 日第 52/2017/TT-BYT 号通知中关于门诊治疗中药品和生物药品处方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另外,根据新规定,处方中将包括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部门或开具处方的医生/医师的电话号码;患者的年龄;孩子父亲或母亲或带孩子来医疗检查和治疗的人的姓名(仅适用于72个月以下的儿童):询问带孩子来医疗检查和治疗的人;联系地址:写上患者的地址,以便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在必要时联系和交换信息;医务人员对营养和工作生活安排的指导以及预约后续检查(如有必要)。

此前,2018年3月起实施的卫生部52号文关于门诊处方中规定的处方单中,有一条内容备受争议:72个月以下的儿童,处方单上必须记录月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或公民身份证号码,其次是医保卡号、诊断、处方药、对家属的指示等信息。

Quy định đơn thuốc ghi số chứng minh thư từng gây nhiều tranh cãi.
处方必须包含身份证号码的规定引起了很大争议。

针对此内容,不少医生和民众表示,这些规定很麻烦。因为如果卫生部规定了,医生不记录,就无法正确遵循示例处方,从而导致违规。

然而,如果家长带孩子去看医生时没有带身份证或记不住身份证号码,医生就不会开药,尤其是在紧急情况下。现在,6岁以下的儿童可以领取健康保险卡,免费进行医疗检查和治疗;只需出示此卡即可确保所有必要手续,无需要求家长出示身份证。

随后,卫生部代表发言表示,该法规涉及的领域较多,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卫生部将不断进行评估和调查,对存在不足之处及时补充完善。

D.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