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试图推翻胡志明市政府的人被判刑

兰玉 DNUM_AFZBAZCABI 17:48

Vinh先生及其同伙因散发文件、吸引人们加入“越南民族联盟”组织而被捕。

10 月 5 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下列罪名判处 Luu Van Vinh(51 岁,来自海阳省)有期徒刑 15 年,Nguyen Quoc Hoan(41 岁,来自宁平省)有期徒刑 13 年:旨在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

在该案中,被告人阮文德杜(43岁,承天顺化省人)等2人因共犯被判处8至11年有期徒刑。

此外,被告人服完刑期后,还将被当地软禁3年。

被告人刘文荣(银发)及其同伙听取判决。图片:蘭玉。

根据起诉书,杨文荣与四名同伙密切合作,集结力量组建“越南民族联盟”。该组织攻击并歪曲党的政策和路线,意图推翻越南政权。2016年11月6日,他们在新平县的一座教堂分发成立该组织的文件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Vinh先生被认定为主谋,他制定目标和运作准则,并吸引众多人建立非法组织。

阮文德度作为该组织的副主席,负责鼓舞和增强成员的信心。被告人范焕和另一人担任顾问,积极协助阮文荣建立该组织,指导其发展,并筹集资金。另一名被告人负责军事事务,努力帮助阮文荣和范焕筹备组建民兵队伍。

今天在法庭上,只有一名被告承认了犯罪事实,Vinh和其他同伙对调查机构的供述予以否认。他们称自己只是在Facebook上“胡言乱语”,并没有实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

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坚持检察机关的观点,并确认所收集的文件和证据……足以​​对阮文及其同伙提起诉讼。起诉和审判均属实,罪名成立,并无不公。

审判小组评估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安全、危害了越南人民政府和国家的生存和实力,必须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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