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参与推翻胡志明市政府的人员被判刑

兰玉 October 5, 2018 17:48

Vinh先生及其同伙因散发文件、吸引人们加入“越南民族联盟”组织而被捕。

10 月 5 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下列罪名判处 Luu Van Vinh(51 岁,来自海阳省)有期徒刑 15 年,判处 Nguyen Quoc Hoan(41 岁,来自宁平省)有期徒刑 13 年:旨在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

在该案中,被告人阮文德杜(43岁,承天顺化省人)等两人因共犯被判处8至11年有期徒刑。

此外,被告人服完刑期后,还将被当地软禁三年。

被告人刘文荣(银发)及其同伙听取判决。图片:蘭玉。

根据起诉书,杨文荣与四名同伙密切合作,成立了“越南民族联盟”。该组织攻击并歪曲党的政策和路线,意图推翻越南政权。2016年11月6日,他们在新平县的一座教堂分发成立该组织的文件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Vinh先生被认定为主谋,他制定目标和操作指南,并吸引众多人建立非法组织。

阮文德道(Nguyen Van Duc Do)作为该组织的副主席,负责动员和增强成员信心。被告人范焕(Hoan)和另一人担任顾问,积极协助阮文荣(Vinh)建立该组织,指导其发展并筹集资金。另一名被告人负责军事工作,努力帮助阮文荣(Vinh)和范焕(Hoan)培养人员,组建民兵组织。

今天在法庭上,只有一名被告承认了犯罪事实,Vinh 和其他同伙均否认了对调查机构的供述。他们称自己只是在 Facebook 上“胡言乱语”,并没有实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

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代表保留检察机关的意见,并确认所收集的文件和证据……足以​​定罪杨文及其同伙。检察机关的起诉和审判在人身、罪行等方面均属正确,不存在任何不公正之处。

审判小组评估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安全、人民政府和越南国家的生存和实力,因此需要受到严厉惩罚。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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