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中央检查委员会检查组是超越职权的”

光伏 November 8, 2018 15:34

这是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黎氏水 (Le Thi Thuy) 11 月 8 日上午在国会期间作出的肯定。

11月8日上午,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黎氏水在国会会议间隙表示,香化县委书记(广治县)指挥警方“监视”中央监察委员会监察组的行为不属于其职权范围。中央监察委员会已就此提出提醒,并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

Bà Lê Thị Thủy cho rằng việc công an theo dõi đoàn kiểm tra là vượt thẩm quyền
黎氏水女士表示,警方对检查组的监控超出了他们的权限。图片来源:nld.com.vn

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还表示,中央检查委员会代表团来检查时,当地的治安状况也有些复杂。当地正准备庆祝建国50周年,所以县政府解释说,这是为了确保地方治安,确保检查组的安全。然而,据Thuy女士称,这样做超出了权限,也没有相关规定允许这样做。

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表示,事件发生后,监察组得出结论,香化县委书记也承担了责任。据Thuy女士称,检查的目的也是为了帮助那些犯了错误的人承认错误、改正错误。

“为了避免‘上热下冷’的情况,在区级层面进行检查是必要的。委员会代表团到地方时,很多地方都十分乐于接受,希望有不足之处就指出来,以便改正。如果任由违规行为不断积累而不去提醒改正,那‘非常危险’。”

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同时肯定地表示,中央巡视委员会代表团工作始终有原则,把党的工作和地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跑到基层去干这干那。重要的是要让干部明白,巡视工作的本质是防止违规、不留缺点。犯了错误,要指出来,让他们看到,不保守,不争论,要求他们承认缺点,克服缺点。

此前,在得知中央检查委员会代表团于2018年7月在香化县检查违法行为迹象后,香化县委书记胡氏黎夏在县委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指示县公安局对中央检查委员会代表团进行“监视”。

解释这一行动,香化县委书记胡氏黎夏女士强调,她没有指示警方监视中央检查委员会代表团,而只是指示警方密切监视局势,以便在代表团返回香化工作时制定保护计划。

中央检查委员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广治省委委员、县委书记、香化县人民议会主席胡氏黎夏女士给予警告处分的决定,同时责成广治省委研究给予调动其他工作机会。

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