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中央检查委员会的检查组超出了权限范围。”

光伏 November 8, 2018 15:34

11月8日上午,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黎氏翠在国会间隙证实了这一点。

11月8日上午,在国会会议间隙,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黎氏翠表示,香花县委书记(广治省)指示警方“监视”中央监察委员会检查组的行为超出其职权范围。中央监察委员会已提醒并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

Bà Lê Thị Thủy cho rằng việc công an theo dõi đoàn kiểm tra là vượt thẩm quyền
黎氏翠女士表示,警方监督检查小组的行为越权了。图片来源:nld.com.vn

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也表示,中央检查委员会代表团前来检查时,当地的治安状况也比较复杂。当地正准备庆祝建市50周年,因此区政府解释说,这是为了确保当地治安良好,保障检查组人员的安全。然而,据翠女士称,这样做超出了权限范围,也没有任何规定允许这样做。

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表示,事件发生后,在监察组完成调查后,香花县委书记也承担了责任。据翠女士称,检查的目的还在于帮助那些犯错的人承认错误并改正错误。

“区级检查是必要的,可以避免出现‘上热下冷’的情况。委员会代表团到基层检查时,很多地方都非常配合,希望如果存在不足之处,能够被指出并加以改正。如果任由违规行为累积而不加以提醒,那就‘非常危险’。”

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同时表示,中央检查委员会各代表团工作始终有原则,要将党务工作与基层紧密联系起来,而不是一味地深入基层做这做那。重要的是要让干部们认识到,检查工作的性质是防止违规和不足。当他们犯错时,必须指出来让他们看清,而不是保守、争辩,而是要让他们承认错误、改正错误。

此前,得知中央检查委员会代表团于 2018 年 7 月在香花县检查违规迹象后,县委常委书记何氏黎霞女士在一次会议上指示县警察“监督”该检查代表团。

解释这一行为时,香花县委书记何氏黎霞女士表示,她没有指示警方监视中央检查委员会代表团,只是指示警方密切关注局势,以便制定计划保护代表团返回香花工作时的安全。

中央检查委员会第29次会议审议了对香花县委书记、县委书记、人民议会主席何氏黎霞女士予以警告处分,同时责成广治省委考虑调任其他职务。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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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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