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挖、运输野生兰花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Baonghean.vn)- 非法开采和运输野生兰花将根据犯罪者开采和运输的数量受到行政处罚。
这是阮仲海律师楼负责人阮仲海博士律师对2018年12月3日发生的一起非法运输235公斤野生兰花(无合法来源证明文件)的案件的看法。该案件中,多名嫌疑人被当局拘留。

查获一辆载有235公斤珍稀野生兰花的汽车
(Baonghean.vn)——在执行巡逻任务时,Ky Son 县警察局机动交通警察队发现并拘留了两名运输 235 公斤兰花的嫌疑人。
![]() |
这是2018年12月3日查获的兰花数量。图片由海关提供 |
具体而言,部分野生兰花属于濒危珍稀林木植物,属于政府于2006年3月30日颁布的第32/2006/ND-CP号法令(关于珍稀濒危林木动植物管理)第1A类木兰产业的管辖范围。该法令由第160/2013号法令补充,该法令规定了优先保护的濒危珍稀物种名录中物种的确定标准和物种管理制度。因此,该法令还规定,包括木兰属在内的木兰产业属于优先保护的濒危珍稀林木植物。
![]() |
当局没收的兰花总重量超过235公斤。图片:Lu Phu |
因此,对采伐、运输野生兰花的行为,可根据行为人采伐、运输的数量给予行政处罚。具体规定见农业与农村发展部2017年7月6日第09/VBHN-BNNPTNT号文件,该文件是关于违反森林经营、森林开发、保护和林产品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
据Baonghean.vn报道,12月3日晚11点左右,奇山县警方工作组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两名嫌疑人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车牌号为37A-328.06,福特牌,司机为阮文胜(Nguyen Van Thang,1989年出生),居住于琼琉县琼江乡11村。警方随即对车辆进行检查。经检查,警方发现该车载有8个大袋子,共计235公斤野生兰花。警方检查时,嫌疑人无法证明这些兰花的合法来源。
当局已处以5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并暂时扣留展品,等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