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检查委员会召开会议,考虑对一些官员进行纪律处分。

中央监察委员会门户网站 March 8, 2019 17:04

3月6日至7日,中央检查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河内举行。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陈锦秀同志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同志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中央巡视委员会审议并形成如下内容:

1.关于对河内市巴维县委常务委员会存在违法行为迹象进行检查。

-巴维区委常委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条例;缺乏责任感,领导指挥不力,缺乏检查监督,在县人事工作、土地管理和使用、建设秩序管理、项目和工程实施等方面存在诸多违法和缺陷;没有严格执行河内市委常委会检查、审查结论和指示。

——同志们河春红- 区委书记;黄清文- 原市委常委、原区委书记;白公田-区委副书记、区人民委员会主席负总责,对区委常委、区人民委员会和同志们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缺点负责。阮文河区委常务副书记、区人民议会主席;阮文海- 区委常委、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廷丹- 区委委员、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世河- 区委原常委、区人民委员会原副主席对区委常委、区人民委员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共同责任,对履行各自职责任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

巴维区委常委2010-2015年、2015-2020年任期内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同志上述情况严重,给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必须考虑给予纪律处分。

2. 对原国防部泰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阮玉秋上校和陶玉俊上校进行纪律处分

阮玉秋、陶玉俊同志在担任泰山集团公司领导、指挥职务期间,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条例,缺乏责任心,领导指挥不力,缺乏检查监督,在丁玉河(Ut Troc)违规领取、调拨薪级、任命、授予军衔等方面存在诸多违法违规行为,使其长期有机可乘,犯罪活动猖獗;在丁玉河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国防部泰山投资发展股份公司的设立、管理、检查、监督工作中,使该公司存在诸多非常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多名干部、党员受到纪律处分和刑事追究。

阮玉秋同志和陶玉俊同志的违规行为十分严重,给党组织和军队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根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给予阮玉秋同志和陶玉俊同志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的纪律处分。

3.对原防空空军党委书记、政委阮海珠上校和原防空空军党委副书记、375师师长范玉勇上校给予表彰和纪律处分。

阮海珠同志和范玉勇同志在担任375师领导、指挥职务期间,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缺乏责任心,放松领导指导,缺乏检查监督,导致师长在国防土地的管理和使用中出现诸多违法、错误等现象。

阮海珠同志和范玉勇同志的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组织和军队的威信。根据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对阮海珠同志和范玉勇同志给予警告处分。

4.审议越南纺织服装集团党委常务委员会监督结果领导、指导、组织实施企业改制和股份制改造项目

中央巡视委员会通过督查,指出了集团公司工作中存在的优势、局限性和不足之处,要求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克服和纠正不足。

5. 本次会议还中央检查委员会审查解决了3起党纪检察举报案件;对上级检查委员会对下级检查委员会在检查、监督和党纪工作中指导责任的规定(草案)提出了意见,提交书记处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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