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淘汰”341辆过期车辆

阮当 DNUM_ACZAHZCABJ 09:54

(巴新讯)——据《越南纪事报》报道,自2019年1月初以来,全国共有19316辆汽车因使用期限届满而被禁止上路,其中仅义安省就有341辆。然而,这些汽车中有多少是严格执行“死刑”的,有多少仍在秘密流通,这并非易事。

已过期车辆统计

据义安省机动车检测中心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省机动车驾驶证过期的汽车总数为341辆,其中货车304辆,客车37辆。

根据规定,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机动车将被纳入机动车检验管理程序的警示名单,机动车检验中心将不再允许其进行检验。该名单还将上报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并报送交通监察局和交通警察部门。

此外,在车辆最终检验周期到期前,车主也会收到检验中心以多种形式发出的通知。建议驾驶员不要驾驶已到期的车辆,并必须交回车辆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

公安部第15/2014/TT-BCA号通知明确了各主管机关吊销机动车登记证和机动车号牌的职责,即机动车登记管理机关依据检验机构提供的过期机动车和不准上路机动车清单进行审查,并依法办理吊销机动车登记证和机动车号牌的手续。

同时,《通知》还规定,机动车登记管理机构应当配合机动车所有人所在地乡、镇公安机关,通知、要求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失效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注销手续。

Ảnh: Đ.C
义安机动车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检查乘用车的安全状况。图片来源:D.C.

规定如此,但这些车辆中,究竟有多少会严格执行销毁,也就是“杀掉”,还是仍在偷偷流通,这并非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事实上,虽然该地区目前还没有发生过与过期车辆相关的事故,但过去一段时间全国发生的一系列与过期车辆相关的事故,足以敲响警钟。

例如,2018年3月在雄王采石场(河静省芹禄县雄禄乡)发生的事故,造成1人死亡,原因是车牌号为38H-7648(2018年1月1日过期,2014年5月起未登记)的卡车从斜坡上滚下;或2018年4月在河江省苗旺县上凤乡发生的事故,车牌号为19C-006.35(2017年1月1日过期,2012年12月起未登记)的卡车坠入山沟,造成车上4人死亡……

超过使用期限的车辆发生事故的风险很高,这完全合情合理。乂安省机动车登记中心主任阮贵庆先生表示:“超过使用期限的车辆通常存在刹车、技术设备和安全部件方面的问题。这些部件不再匹配,因此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故障。”

而由于刹车失灵、设备故障等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此外,这些“老旧”汽车还存在不少火灾爆炸隐患,因为油箱老旧生锈,油管不牢固,容易漏油,从而引发火灾爆炸。

政府2009年10月30日第95/2009/ND-CP号法令规定:使用期限是从制造年份开始计算的汽车允许使用时间。具体而言,货车使用期限不超过25年,乘用车使用期限不超过20年;2002年1月1日前由其他类型车辆改装为乘用车的汽车,使用期限不超过17年。

加强管理

为控制、防止和淘汰报废车辆,省机动车检测中心每年在检测室张贴报废车辆清单,并通知相关部门制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阮贵庆表示:在车辆到期前的最后一次检查中,中心将为车辆盖上红色检查章,并在系统检查数据中将其列入警告名单,以便检查中心在下一个检查周期内不再接受已到期车辆的检查。

同时,有必要告知车辆即将到期,并鼓励车主遵守车龄规定。然而,这也是许多即将到期的车辆经常逃避最终检验的原因。如果车主试图伪造技术安全检验文件,使车辆合法化并在道路上行驶,则令人担忧。

Ảnh: Đ.C
车辆在义安机动车检测中心接受检测。图片来源:D.C.

省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阮南红中校表示,根据登记厅提供的清单,该厅每年都会向有关地区交通警察部队发送已超过使用期限的车辆清单,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

同时,警方也向全省车辆过期的车主发出了通知,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只有22起案件到位并办理了退还登记和车牌的手续。至于逾期检验的案件,自2018年初至今,警方已侦破并处理了190起。

据洪中校介绍,有些车辆在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已经换过多个车主,至今仍未确定车主的下落。此外,还存在邮局工作人员找不到寄送通知的地址而不得不退回的情况,因为实际上车辆的车主登记在地址A,但现在已经搬家了……

根据第46/2016号法令关于铁路和公路交通领域行政处罚的规定,对使用期限已过期的车辆处以每起400万至600万越南盾的罚款,同时吊销驾驶证1至3个月,没收车辆。

交通运输部总督察阮思胜表示,交通运输部督察局每年指导地方督察组加强与职能力量的配合,开展督察,严厉处理将超过检验期限和使用期限的车辆带上道路行驶的组织和个人,特别是在偏远地区、矿山附近、货场、在建工地等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自2019年初至今,通过督察,该部门已发现8辆超过检验期限的车辆。

Ảnh: Đ.C
交通检查员检查车辆停车及相关文件。图片来源:华盛顿特区

可见,处理过期车辆并非易事,事实上,如果仅仅依靠车主的自我认知,难度会很大。因此,有必要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让车主了解信息,还要让更多人认识到将过期车辆留在道路上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

此外,地方当局应建议组织、学校、企业和个人在租赁车辆时检查登记和检验文件,避免租赁已过期且不安全通行的车辆;不要购买、出售或交换已过期的车辆。

对于直接参与检查处理的警力,应由基层公安民警(特别是在农村、山区、边远地区)负责督促车主交回登记证件、车牌,办理车辆报废处置手续。同时,应加大处罚力度,对超过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必须拆解报废销毁,确保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

政府总理2016年10月5日第29/CT-TTg号指示关于处理超过使用期限或年检期限的道路车辆,明确指出:要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信息传媒部加大宣传、巡逻和处罚力度。

同时要求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指导地方对超过使用期限或检验期限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具体处理方案,依法进行处理。

特别是,指令规定,超过使用期限或检验合格的车辆,如果参与交通并发生事故,将追究车主的责任。

阮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