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汽油浇在“情妇”身上并将其杀害,面临死刑

仲富 DNUM_AJZAHZCABJ 09:48

阮文平(居住于山罗省木州)因向一人浇汽油,致四人死亡、生命垂危而面临死刑。

据初步了解,7月8日凌晨,木州县芒桑乡一户人家的5名成员因严重烧伤、多处受伤被送往急诊室,其中一人死亡。

具体而言,7月8日早上6点05分,阮文平(1984年生,家住山罗省木州县木州镇11分区)乘坐出租车来到河氏顺(1993年生,家住木州县芒桑乡那博2村)家中。

Bà Nguyễn Thị Hoàn
五名受害者之一的何氏欢女士情况危急。

当 Binh 到达 Hue 女士家时,他与她发生了争执。然后,他用刀反复刺伤 Hue 女士,向她身上浇汽油,并放火烧了她的整个房子。

此时,屋内除了平和顺女士外,还有顺女士的子女河氏阿女士(1963年出生,顺女士的母亲)、河海英女士(2009年出生)和河灵G女士(2017年出生)。

事故造成5人全部严重烧伤。由于伤势过重,Hue女士不幸身亡,而她的母亲Binh和她的两个孩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据悉,阿平与许女士未登记结婚,但同居生活,育有一子,但经常发生矛盾。

芒桑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强表示,受害人顺和平之间存在恋爱关系,案件的最初起因可能是嫉妒。

从法律角度来看,河内律师协会阮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阮英通律师表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侵犯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仅如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还侵犯了儿童等受法律特别保护的主体。任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理。”

Hiện trường kinh hoàng của vụ việc.
事发场景惨不忍睹。

嫌疑人准备了一把刀和30升汽油,准备带到Hue女士家中解决爱情纠纷。一怒之下,嫌疑人用刀反复刺伤Hue女士,然后向她身上浇上汽油,并点燃了Hue女士家的房子。结果,5人均被严重烧伤。其中,Hue女士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Hue女士的母亲Binh和她的两个孩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携带刀具、30升汽油(一种非常危险的易燃物品)等危险武器,前往Hue女士家中解决冲突的犯罪行为,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知道Hue女士家中住着许多人,其中包括她的孩子。

法律规定,汽油属易燃物质,洒在人体上会危及生命,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罪刑分别依据刑法第123条第1款a、b、n点规定。对于4名因烧伤致重伤人员,犯罪嫌疑人根据刑法第15条规定,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仍需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责任。

犯罪嫌疑人泼洒汽油的行为还造成了家庭财产的损失,如果经刑事诉讼专门机构评估损失财产价值在200万越南盾以上,则犯罪嫌疑人还将根据2015年《刑法》第178条的规定,以破坏财产罪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件后果特别严重,造成1人死亡,包括儿童在内的多人受伤,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悲痛和损失,扰乱了当地安全秩序,必须严格依法处理。

据律师阮英通 (Nguyen Anh Thom) 介绍,对阮文平的所有指控意味着他面临最高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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