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河静省森林火灾肇事者

清娥-文雄 DNUM_BAZAHZCABJ 16:32

河静省香山县警察局刚刚对阮氏豪(1983年出生,居住于河静省香山市山忠乡安山村)一案作出起诉决定,对涉嫌“违反消防法规罪”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并禁止其离开居住地。

6月27日上午8时左右,阮氏豪驾驶一辆李子色“梦想”牌摩托车(车牌号38F8-3432)前往山中乡安山村农茂草场割草。

香山县警察调查局重现了犯罪现场。

在这里,郝用镰刀割草,把草堆成一堆,用打火机点燃。天气炎热晴朗,西南风强劲,火势越来越旺,蔓延得很广。

主题是阮氏豪。

郝见状,折断木薯枝,大声呼救,但火势却越来越大,怎么也扑灭不了。

在侦查机关,阮氏豪对自己的全部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香山县警方正配合有关部门扩大调查,查明真相。

清娥-文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