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前头目被判死刑,妻子被拖入监狱

陈武 July 24, 2019 13:41

(Baonghean.vn)——刘琼龙身为村长,懂法,却铤而走险贩毒。他的妻子何玉科明知丈夫犯罪,却保持沉默,没有报案。

7月24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琼龙(1972年生),家住奇山县会图乡,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何益科(1975年生),犯未报案罪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此前,龙某曾被村民推选为村长多年,尽管懂法,也知道毒品的危害,但龙某仍然铤而走险贩毒。

据侦查机关文件显示,2019年3月30日,Lau Giong Long接到两名老挝男子Vu Chua Re和Po Lau(背景和住址不详)的委托,藏匿了4块海洛因饼、30包甲基苯丙胺和5包冰毒,并要求Lau将其出售换取金钱。Long利用上述毒品两次实施贩毒。

两名被告在庭审中。图片:Tran Vu

第一次是2019年3月30日,龙某将一块342.66克的海洛因饼以1.15亿越南盾的价格卖给了一名姓Dung的男子,在这笔交易中,龙某收受了两名老挝人200万越南盾的报酬。

4月9日,龙某继续实施第二起贩毒案。这次,龙某向两名不知名男子出售了两块重702克的海洛因和30袋重398克的冰毒,共计价值3.2亿越南盾,被奇山县警方当场抓获。

侦查机关在搜查刘琼龙位于会图乡会胜村的住所时,继续查获海洛因饼1块,重326克,结晶毒品5包,共重4.944克。

因此,刘琼龙必须对总计6912.66克的毒品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何玉科(龙某之妻),龙某并未与其讨论毒品交易,但明知龙某从两名老挝人手中收受毒品,并知晓龙某曾两次将毒品贩卖给他人。尽管何玉科有手段和能力,但她并未举报龙某的犯罪行为。因此,何玉科被以不报罪起诉。

庭审中,被告人龙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以承认,对于犯罪原因,龙某称因贫困,铤而走险贩卖毒品。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被告人龙某虽然担任村长多年,熟悉法律,但仍然贩毒。被告人具备认罪如实、初次犯罪、父亲为革命作出贡献并获得勋章等减轻处罚情节。

人民法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刘琼龙死刑;以不报案罪判处何永科有期徒刑3个月14天,当庭释放。

陈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