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母亲被骗取逾10亿越南盾

琼庄 September 16, 2019 18:09

(Baonghean.vn)- Quyen(居住在越南义安省荣市义金乡)自称在该省有广泛关系,承诺为受害者在各部门、机构和分支机构寻找工作,并贪污了 10 多亿越南盾。

荣市警察局表示,已立案起诉被告人莫氏黎权(1984年出生),现居住于荣市义金乡第6村,将继续调查并扩大诈骗、侵占财产行为。

此前,荣市警察局接到多名受害者的报案,指控 Quyen 犯有诈骗和侵占财产罪。

主题:Mac Thi Le Quyen

Quyen经常利用自己的残疾来博取同情,然后与受害者攀谈。在亲昵交谈后,她“夸耀”自己与省内多位领导关系密切,能够在省内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谋得职位。

为了让受害者更有信心,Quyen请人把招聘和选拔决定复印件以受害者的名义交给这些人。许多受害者相信了Quyen的话,给了她钱却迟迟不见回音,于是向当局投诉。

一个典型案例是黎氏诗女士(1987年出生,居住在荣市洪山坊)被阮春福骗走1.3亿越南盾,并承诺将其从荣市一所中学的合同教师转为正式教师。

Quyen 以收受钱财为名,骗取并挪用了居住在荣市雄平坊的 Vo Minh H. 先生(1993 年出生)3 亿越南盾,以便为 H. 先生申请到义安综合友谊医院工作。

又如,家住安城县春城乡第12村庄的Thai Duy Tr.先生(1989年出生)想在义禄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任职,他向阮春福捐赠了2.95亿越南盾。

与Tr先生的案件类似,家住荣市洪山坊1号楼的Le Thi Th女士(1987年出生)也被Quyen骗走,她挪用了1.3亿越南盾,并承诺将她从荣市一所中学的合同教师转为正式教师。

针对举报,荣市警方经调查核实,确定嫌疑人为莫氏黎权(生于1984年),居住于荣市宜金乡第6村。在整合案卷和证据后,荣市警方侦查机关于7月10日立案侦查,对莫氏黎权提起公诉,展开调查并扩大案件范围。

然而,由于 Quyen 身有残疾且带着年幼的孩子,荣市警察局并未对其采取暂时拘留的预防措施,而只是禁止其在案件调查期间离开住所。

在延长的调查过程中,荣市警方发现 Quyen 不仅诈骗并侵占了荣市人民的财产,而且还将犯罪范围扩展到了 Quy Chau 和 Tuong Duong 等地区。

典型案例有:收受邓氏黄丽女士1亿越南盾,许诺让她到归州县归州寄宿中学任教;骗取住在祥阳县三光乡溪波村的陈氏氏女士(1973年出生)2.2亿越南盾,让她的女儿到祥阳县一所小学任教;骗取并挪用住在琼鎏县琼厚乡第3村的陈德能先生(1987年出生)2亿越南盾,许诺让她到当地一所中学任教。

初步查明,市警察局调查警察局已确认,Quyen从受害者手中挪用的资金超过10亿越南盾。在调查警察局,Quyen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荣市警方表示,任何人如遇有受害人,可向荣市义金乡第6村莫氏黎权(1984年出生)反映情况,联系经济警察大队,联系电话:02383.844.533,进行举报,将依法处理。

琼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