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母亲骗取民众逾10亿越南盾
(Baonghean.vn)- Quyen(居住在越南义安省荣市义金乡)“吹嘘”自己在该省有很多关系,承诺为受害者在各部门、各行业安排工作,并贪污了 10 多亿越南盾。
荣市警察局表示,已对居住于荣市义金乡第6村的莫氏黎权(1984年出生)提起刑事诉讼,并将继续调查和扩大诈骗和侵占财产案件。
此前,荣市警察局接到多名受害者的报案,指控 Quyen 犯有诈骗和侵占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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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Mac Thi Le Quyen |
阮权经常利用自己的残疾向别人寻求同情,然后与受害者攀谈。在亲热交谈后,她“夸耀”自己与省内多位领导关系密切,能够在省内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谋得职位。
为了让受害者更有信心,Quyen找人把招聘和选拔决定复印件印在受害者的名下,然后交给这些人。许多受害者相信了Quyen的话,给了她钱却迟迟不见回音,于是向当局投诉。
一个典型案例是黎氏诗女士(1987年出生,家住荣市洪山坊)被阮春福骗取1.3亿越南盾,并承诺将她从荣市一所中学的合同教师转为正式教师。
Quyen 骗取并挪用了居住在荣市雄平坊的 Vo Minh H. 先生(1993 年出生)的 3 亿越南盾,并以帮助 H. 先生在义安综合友谊医院找到工作为幌子。
又如,居住在安城县春城乡第12小组的Thai Duy Tr.先生(1989年出生)希望在义禄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任职,他向阮春福捐赠了2.95亿越南盾。
与Tr先生的案件类似,居住在荣市洪山坊1号街区的Le Thi Th女士(1987年出生)也被Quyen骗取了1.3亿越南盾,并承诺从荣市一所中学的合同教师转为正式教师。
针对举报,荣市警方已展开调查,查明嫌疑人为莫氏黎权(1984年生),居住于荣市宜金乡第六村。在整合案卷和证据后,荣市警方侦查机关于7月10日立案侦查,对莫氏黎权提起公诉,展开调查并扩大案件范围。
然而,由于 Quyen 身患残疾且正在抚养年幼的孩子,荣市警察局并未对其采取暂时拘留的预防措施,而只是禁止其在案件调查期间离开居住地。
经过长时间的调查,荣市警方发现 Quyen 不仅诈骗并侵占了荣市人民的财产,而且还蔓延到了 Quy Chau 和 Tuong Duong 等地区。
典型案例包括:收受1亿越南盾,许诺让邓氏黄丽女士到归州县归州寄宿中学任教;骗取陈氏氏女士(1973年出生)2.2亿越南盾,让她的女儿到归阳县一所小学任教;骗取并挪用陈德恩先生(1987年出生)2亿越南盾,让她的女儿到当地一所高中任教。
市警察局初步查明,Quyen从受害者手中挪用的钱款超过10亿越南盾。在调查机关,Quyen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荣市警方表示,如果有人成为居住在荣市义金乡第6村的Mac Thi Le Quyen(1984年出生)的受害者,请拨打荣市警方经济警察队电话:02383.844.533进行举报,并将依法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