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以留学咨询为幌子,骗取100多亿越南盾,非法送人出国。
尽管阮氏莺没有获得当局颁发的经营就业服务或派遣劳工出国的许可证,但她仍指示下属和同伙收取文件和超过 100 亿越南盾,将大量劳工非法送往韩国、马来西亚和澳大利亚。
9月18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1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他人逃往国外、伪造印章、使用虚假机关、组织文件等罪名一审开庭审理。
被起诉的被告包括:Nguyen Thi Oanh(1985年出生)、Bui Thi Anh Tuyet(1984年出生)、Le Thi Huong(1992年出生)、Nguyen Thi Ngoc(1994年出生)、Vo Thi Huong(1995年出生)、Nguyen Quang Tuyen(1988年出生)、Nguyen Cong Anh(1992年出生) 1978年出生)、Bui Xu Thanh(1996年出生)、Tran Thi Tuyet(1986年出生),均居住在义安省。
被告人郑宇铉(1974 年出生,韩国国籍)、裴文孟(1980 年出生,居住于宁平省)、裴氏添(1990 年出生,居住于海阳省)、范文丹(1988 年出生,居住于广平省)。

案卷显示,AHD国际合作股份公司持有义安省教育培训厅颁发的经营出国留学咨询服务的营业执照,但未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就业服务或送人出国服务的营业执照。
然而,阮氏莺和裴文孟却以AHD公司的名义,与全国各地的众多个人以及郑宇铉合作、联系,组织越南人出国旅游、经商、留学……然后非法滞留工作。
各族人民商定派遣劳务方式后,通知雪、香、玉、丹、香、台等宣传和介绍派遣劳务人员到韩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地工作的组织方式。
侦查机关查明,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犯罪嫌疑人曾多次组织25名劳动者前往韩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国非法务工。
具体来说,Oanh、Manh和Tuyet三人从4名工人手中收受了相关文件和近14亿越南盾,然后向Jeong Woo Hyun和Thiem转了近8亿越南盾,安排他们以游客身份前往韩国,然后非法滞留打工。但由于无法入境韩国,工人们不得不返回越南。
此外,Oanh 和 Manh 还指示下属为 20 名工人准备文件和程序,总额超过 80 亿越南盾、25,500 美元和 4,000 澳元,组织他们前往马来西亚 - 斯里兰卡学习英语,以完成出境澳大利亚的手续,但未能成功。
调查机构还澄清说,为了组织20人前往澳大利亚,Oanh和Manh夫妇指示下属指示工人联系网络中的对象,订购伪造文件提交给公司并准备出境文件。
庭审中,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以承认。第一被告人阮氏莺承认使用多种欺骗手段,组织人员非法出国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刑罚。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以组织他人逃往国外罪判处阮氏莺有期徒刑8年,以使用伪造机关、组织证件罪判处阮氏莺有期徒刑3年,合计刑期为11年。
以组织他人出逃境外罪判处被告人裴文孟有期徒刑6年,以使用伪造组织证件罪判处被告人裴文孟有期徒刑3年,合计刑期为9年。
被告人裴氏英雪因组织他人逃往国外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因使用伪造组织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计刑期为8年。
两名被告人阮氏玉、武氏香各被判处有期徒刑30个月;被告人黎氏香因两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7个月。
因组织他人逃往国外罪,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郑宇铉有期徒刑18个月、范文丹有期徒刑18个月、裴氏添有期徒刑15个月。
因犯伪造机关、团体印章、文件罪,法院判处阮光选有期徒刑30个月,阮公英有期徒刑30个月,裴春青有期徒刑24个月,陈氏雪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