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抵抗检疫检查站的人被起诉
阮文琼(34岁)和泰春雄(37岁)因涉嫌妨碍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而被起诉。
4 月 9 日,Quynh 和 Hung 因该罪行被安风区警察局和 Tu Son 镇警察局起诉。抵抗执法人员根据2015年刑法第330条,最高刑罚为7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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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琼在调查机构。图片:北宁警方。 |
据调查,4月7日下午5点左右,阮琼在通过安风县水化乡添川村防疫检查站时被发现未佩戴口罩。
当局警告了Quynh,但他不予理会,还使用了辱骂性语言。当一名警察用手机录像时,Quynh抢走了手机,并将其扔到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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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吊在调查机构。图片:北宁警方。 |
至于洪某,4月6日凌晨1点左右,他经过295B省道(河内与北宁省慈山市交界处)上的5号新冠肺炎疫情检查站。当被要求测量体温和酒精浓度时,洪某破口大骂,并趴在车顶上,妨碍工作组工作数小时。
洪某称,当时自己喝醉了,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