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南静反国家宣传案上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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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4月20日上午,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阮南静“制作、存储、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和文件”案的上诉。

此前,2019年11月5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阮南静案进行一审审理,罪名是“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

Quang cảnh phiên tòa. Ảnh: P.V
法庭现场。图片来源:PV

一审中,经有关部门调查收集的文件和证据证明,阮南静通过个人脸书,与国内外多名极端反动分子联络,撰写、拍摄、散发、张贴、分享和评论歪曲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性质,否定民族革命成就的内容;诽谤人民政府,歪曲历史,侵犯人民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目的是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煽动人民抗议和反对政府;发布内容虚假的文件,在人民中造成混乱;提供虚假信息,引发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冲突......

Nguyễn Năng Tĩnh và bản ghi lời khai sáng 30/5/2019 tại cơ quan an ninh điều tra công an tỉnh Nghệ An. Ảnh tư liệu P.V
2019年5月30日上午,阮南静在乂安省警察调查安全局的证词记录。图片来源:PV

阮南静是一个思想消极、不满、反对意识强烈的人,他积极联络、吸引和影响国内外一批极端主义和反动分子。他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他以极其狡猾的手段和诡计进行侵犯国家安全的活动,并且对执法部门耍了很多花招。

2019年5月27日,乂安省公安局侦查安全局对阮南静(1976年10月4日出生,籍贯乂安省琼鎮县琼兴乡,住荣市乂富乡第6村,乂安文化艺术学院教师)作出起诉决定,对涉嫌“制作、储存、传播、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和文件”等罪名,依照《越南刑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提起公诉,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签发临时拘留逮捕令。

一审合议庭在对有关文件、证据及公诉人、辩护人的意见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认定:考虑到犯罪行为和性质,本案系一起非常重大案件,被告人阮南静的行为十分危险,且发生时间较长。

被告人利用个人脸书等民主自由权利,借国内政治、社会问题歪曲历史,煽动群众,歪曲、诽谤、反对人民政府……

被告人阮南静犯有“制作、储存、传播、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文件和物品”罪。一审法院依据《刑法》第117条第1款a、b、c项;第44条、第122条,判处被告人阮南静有期徒刑11年;缓刑5年,自服刑期满之日起执行。

阮南静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审判,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今天的上诉听证会上,审判小组将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审查、评估与案件有关的文件和证据,以厘清和充分查明案件每一事件、每一罪行的细节。

(义安报将持续更新本次庭审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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