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祖国阵线在法律文件起草过程中的批评作用
(Baonghean.vn)- 许多代表在参加对《修改和补充法律文件颁布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提出意见时表示,必须更明确、更统一地规定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批评在制定法律文件方面的作用。
![]() |
5月7日上午,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召开会议,就《关于修改和补充法律文件颁布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阮青贤、陈文茂主持会议。相关部门、机构和行业代表出席。图片:Thanh Quynh |
《颁布法律文件法》于2015年颁布实施,其中许多内容和政策正在落实。因此,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涉及:修改补充法律的范围;补充关于确保党在制定和颁布法律文件过程中的领导地位的若干规定;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批评在制定法律文件过程中的作用;主持解释、接收和修改法律草案和决议的职责……
一致同意规范越南祖国阵线的重要作用
关于祖国阵线委员会社会批评在起草法律文件方面的作用,司法部法律文件审查与起草司司长代表桂氏全玉表示,法律需要对此内容作出更明确、更一致的规定。
近年来,越南祖国阵线参与立法的作用已得到2013年宪法、2015年《越南祖国阵线法》及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
![]() |
司法部代表在会议上就该法律草案提出了意见。图片:Thanh Quynh |
这一作用在立法过程中得到规定,包括:建议颁布法律文件的权利、起草文件的权利、向主管部门提交文件草案的权利、预先控制法律文件的权利;以及越南祖国阵线在执法中的作用。
然而,《修订补充法律文件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越南祖国阵线“仅在对本法律文件草案提出批评意见的情况下”才有权进行批评。这导致越南祖国阵线在履行批评职责与向主管机关提交批评文件过程中出现混乱和不同步的情况。
为了克服这一问题,代表们建议考虑让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参与审查所有法律文件,特别是省级颁发的法律文件。
提升子法律文件的效力
不少观点认为,现实中法律文件已经颁布并生效,但法令、通知、指示等子法律文件却没有及时、快速地出台,甚至有法令、指示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文件内容不符。
![]() |
向Thanh Chuong的少数民族宣传法律政策。图片:Thanh Quynh |
这种状况导致行政程序的执行和法律解释受到限制,在等待子法律文件的过程中产生法律空白,同时也造成了子法律文件在实践中适用和执行的困难。
代表们还建议研究扩大县、乡政府依据《地方政府组织法》颁布规范地方具体问题和政策的法律性文件权限。这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问题、推动各地方单位农林渔业振兴政策的基础。
会议代表还就起草政府法令、省人民议会决议、成立法律和法令草案起草委员会、审查法律和法令草案、法律和法令具体文件、起草和颁布中央和地方法律文件等问题进行了评论。
国会代表团副团长代表国会代表团听取并总结了参加起草该法的代表们的意见,并提交国会下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