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祖国阵线在批评法律文件起草方面的作用
(Baonghean.vn)——在参与对《法律文件颁布法》若干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时,许多代表表示,有必要以更清晰、更统一的方式规定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批评在法律文件起草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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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上午,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召开会议,就修订和补充《法律文件颁布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提出意见。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阮清贤和陈文茂主持会议。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和行业的代表出席了会议。照片:清琼 |
《法律文件公布法》于2015年颁布生效,其中包含许多新的内容和政策。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法律的修改和补充范围;关于确保党在法律文件制定和公布中的领导作用的若干条款的补充;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批评在法律文件制定中的作用;主持法律草案和决议草案的解释、接收和修订的责任等。
在规范越南祖国阵线的关键作用方面达成一致
关于祖国阵线委员会社会批评在法律文件起草中的作用,司法部法律文件检查起草司司长桂氏簪玉代表表示,法律需要更清晰、更一致地规定这一内容。
近年来,越南祖国阵线参与立法的作用已由2013年宪法、2015年越南祖国阵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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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代表在会议上为法律草案提出了意见。照片:Thanh Quynh |
这一角色在立法过程中有明确规定,包括:提出颁布法律文件的权利、起草文件的权利、向主管机关提交文件草案的权利、对法律文件进行预先审查的权利;以及越南祖国阵线在执法中的作用。
然而,《法律文件公布法》(经修订补充)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越南祖国阵线仅在“对这些法律文件草案提出批评”的情况下才发挥批评作用。这导致阵线在履行批评职责和由主管机构提交文件进行批评的过程中出现混乱和不协调。
为了克服这一问题,代表们建议考虑让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参与审查所有法律文件,特别是省级法律文件。
提高子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许多观点认为,虽然法律文件已经颁布生效,但诸如法令、通告、指示等配套文件却未能及时颁布。甚至有些法令、指示的内容与之前颁布的法律文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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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清章市向少数民族宣传法律政策。照片:Thanh Quynh |
这种情况导致行政程序和法律解释受到限制,在等待细则文件出台期间造成法律空白。同时,也给细则文件的实际应用和执行带来困难。
与会代表还提议,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考虑扩大区级和乡级政府签发法律文件的权限,以便其能够规范地方的具体问题和政策。这是解决与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相关的紧迫问题以及促进各地方单位农业、林业和渔业推广政策的基础。
与会代表还就以下几个问题发表了意见:政府法令及省人民议会决议的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起草委员会的设立;法律法规草案的审查;法律法规详细文件;中央和地方各级法律文件的起草和颁布……
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代表国民议会代表团,确认并总结了参与起草该法律的代表们的意见,并提交国民议会在下届会议上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