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驾驶时使用手机
根据公安部正在征求意见的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草案,为保障交通安全,驾驶车辆使用手机是被禁止的行为之一。
插图 |
草案还提出了多项禁止行为,包括:
1.体内含有法律禁止的毒品或其他兴奋剂而在道路上驾驶车辆的。
2.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时血液或呼吸中含有酒精。
3.未按规定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道路交通法规培训合格证书、专用摩托车驾驶证或者合格证明,驾驶专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限制的车速;逆车道、逆行;违反规定避让、超车。
5.在高速公路、公路隧道内逆向行驶、掉头、倒车,但按规定执行紧急任务的优先车辆除外。
6、在公路上驾驶汽车、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类似摩托车的车辆和类似摩托车的车辆,但用于公路管理、维护的车辆除外。
7、连续驾驶营运车辆超过4小时,且一天驾驶时间超过10小时的。
8.连续鸣笛、高转速行驶;晚上10点至凌晨5点之间鸣笛、鸣响气喇叭、在城市地区和人口稠密地区使用远光灯,但本法规定的优先执勤车辆除外。
9. 赛车、为赛车加油、组织非法赛车、迂回行驶和突然转向。
10.肇事逃逸,逃避责任。
11.运输违禁物品、非法运输或者未完全遵守运输危险物品、野生动物的规定。
12. 开车时用手使用手机……
公安部表示,这些被禁止的行为,是经过执法实践,被认定为具有引发交通事故、交通堵塞,或者造成不安全、秩序混乱,侵害国家和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重大危险性的行为。

开车时使用手机——不可预测的危险
(Baonghean)-虽然有明确的规定,罚款也比以前更高,但现实中,交通参与者开车时听手机、发短信等情况仍然相当普遍,存在许多引发交通事故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