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阮文平进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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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政治局考虑对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阮文平同志给予纪律处分。

Đồng chí Nguyễn Văn Bình. Ảnh: TTXVN
阮文平同志。照片:越通社

11月3日中央监察委员会发布了第49届会议通知。

日前,中央检查委员会第49次会议在河内举行。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陈锦秀同志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结论:

1.中央检查委员会审查了对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阮文平同志反映内容的调查核实结果,认为:

阮文平同志担任中央委员、党委书记、国家银行行长期间,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条例,缺乏责任心,疏忽领导、指导和检查监督,在颁布和执行银行信贷活动方面的一系列决议、规定和决定时出现许多违法和缺陷,造成了非常严重和难以弥补的后果;多名干部、国家银行党员和一些信贷机构主要领导因违法而受到刑事追究。

阮文平同志的违规和缺点严重,引起社会公愤,对党组织、国家银行和阮文平同志本人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根据其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以及党的党员纪律处分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政治局研究对阮文平同志予以纪律处分。

2.中央检查委员会审查了胡志明市第一郡二征夫人区2-4-6号地块管理和使用中违反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根据党的纪律处分规定,建议书记处研究对原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原工贸部副部长胡氏金托同志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原越共中央委员武辉煌同志在担任工贸部部长期间,犯下严重违规和缺点,已被开除党籍。但由于他身患重病,根据规定,暂不考虑给予纪律处分。

3.中央检查委员会审查了对省委常委、巴地头顿省委检查委员会对党内检查、监督和纪律任务执行情况的检查结果;对宁顺省委常委、书记、企业党委执行委员会、书记、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主席关于领导、指导工作、执行工作条例、干部工作、执行政治任务和模范责任情况的监督结果,要求上述接受检查、监督的党组织和党员发扬优势,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克服指出的局限性和缺点。

4.中央检查委员会在这次会议上还审查并解决了一些案件的投诉,并就其他一些重要问题作出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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