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邻居发生冲突,阻止者被杀

安琼 November 18, 2020 15:04

(Baonghean.vn)-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双方无法调解,导致冲突,陈廷良(Yen Thanh 县,义安省)立即用刀杀死了前来调解的人。

11 月 18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以“杀戮”

此前,5月8日晚9点左右,陈廷良正在邻居阮功静家闲坐聊天,这时潘忠明(家住和清乡同荣村)骑着摩托车停在阮功静家门前。

bị cáo Trần Đình Lương tại phiên tòa. Ảnh: An Quỳnh.
被告人陈廷良在庭审中。照片:安琼

当天晚上10点左右,梁先生驾驶拖拉机回家时,撞上了明先生的车。明先生跑出来并用手打了梁先生。

陈廷良开着拖拉机回家停放,然后骑着摩托车回去向明先生道歉,但未成功,引发了冲突。潘仲明先生立即打电话给他的亲戚——潘仲荣先生(1968年出生)和刘春佳先生(两人都住在和清乡同旺村)——来解决这个问题。

过了一会儿,Giai先生和Vinh先生赶到,前往Nguyen Cong Tinh先生家喝水。在那里,Phan Trong Vinh先生指着Luong的脸大声说话。看到紧张的气氛,周围的人赶紧出面劝解。

Tinh先生骑着Luong的摩托车出去,并让Luong回家。Luong回到家后,看到门前有一把刀。Luong立即拿起刀,放进口袋,然后回到Tinh先生的家。回到家后,Tran Dinh Luong径直冲进屋,朝Vinh先生的胸部连刺数刀。

Vinh先生试图从Tinh先生家跑到屋前的水泥路上,却倒在了路上。受害者随后被当地人送往急诊室,但最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庭审中,被害人家属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判令被告赔偿丧葬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此前,被告人陈廷良家属已赔偿丧葬费700万越南盾。

Gia đình nạn nhân yêu cầu HĐXX xem xét để được nhận mức bồi thường xứng đáng. Ảnh: An Quỳnh
受害者家属请求陪审团考虑给予适当的赔偿。图片:安琼

合议庭发现,在许多地方,使用暴力解决普通冲突的现象日益增多,因此考虑对被告判处适当的刑罚,以起到震慑作用。合议庭在审理了整个案件后,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廷良终身监禁。被告须支付3000万越南盾的丧葬费,并向受害者家属支付1.49亿越南盾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此外,被告还需每月向受害者父母支付100万越南盾,直至其父母去世。

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