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0岁男子因盗窃入狱8次的辩解
(Baonghean.vn)——尽管Tho已年近40岁,但他已因盗窃罪出庭八次。每次出庭,Tho都能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理的解释。
阮友寿(Nguyen Huu Tho)现年近40岁,居住在荣市,因“盗窃财产”罪名已入狱8次。第一次是在1999年,当时阮友寿年仅18岁,并被处以行政罚款。2002年,阮友寿因“盗窃资产”。
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阮友寿曾因“盗窃财产”三次被判入狱,法院判处被告人服刑总刑期为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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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友寿在法庭上。照片:陈武 |
但随后,Tho 于 2011 年因“盗窃财产”被判处 24 个月监禁,2015 年又被判处 27 个月监禁。
然而,Tho并不悔改,2020年3月8日,他骑着摩托车来到荣市长氏坊,看到一名75岁的老妇人手里拿着钱包,便萌生了抢劫的念头。Tho骑着摩托车靠近老妇人,抢走了她的钱包。被抢劫后,老妇人大声呼喊路人围住Tho,将他交给警方。
调查机构已澄清,Tho 的总价值抢老妇人的钱包价值15.1万越南盾。其中,钱包价值1万越南盾,钱包内现金14.1万越南盾。阮友寿因“抢劫罪”被起诉。一审法院以上述罪名判处被告人阮友寿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认为上述量刑过重,提起上诉,要求减轻刑罚。
对于当天的抢劫动机,Tho表示,自己负债累累,加上新冠疫情导致找工作困难,因此看到受害者拿着钱包时,便萌生了抢劫的念头。
检察机关出庭代表表示,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没有真诚悔改。
上诉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险性,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上述刑罚适当,并维持原判,以“抢劫罪”对阮友寿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