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0岁男子因盗窃入狱8次的辩解
(Baonghean.vn)——年近40岁的Tho因盗窃罪已出庭八次。每次出庭,Tho都会为自己辩解盗窃行为。
阮友寿(Nguyen Huu Tho)现年近40岁,居住在荣市,因“盗窃财产”罪名已入狱8次。第一次是在1999年,当时阮友寿年仅18岁,并被处以行政罚款。2002年,阮友寿因“盗窃财产”罪被判处6个月监禁。盗窃资产”。
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阮友寿曾因“盗窃财产”三次被判入狱,法院判处被告人服刑的总刑期为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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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友寿在法庭上。照片:陈武 |
但随后,Tho于2011年因“盗窃财产”被判处24个月监禁,2015年又被判处27个月监禁。
然而,Tho并不悔改,2020年3月8日,他骑着摩托车来到荣市长氏坊,看到一位75岁的老妇人手里拿着钱包,便萌生了抢劫的念头。Tho骑着摩托车靠近老妇人,抢走了她的钱包。被抢劫后,老妇人大声呼喊路人围住Tho,将他交给警方。
调查机构已澄清,Tho 的总价值抢老太太的钱包价值15.1万越南盾。其中,钱包价值1万越南盾,钱包内现金14.1万越南盾。阮友寿因“抢劫罪”被起诉。一审法院以上述罪名判处被告人阮友寿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认为上述量刑过重,提起上诉,要求减刑。
对于当天的抢劫动机,Tho表示,自己负债累累,且新冠疫情让他很难找到工作,因此,当他看到受害者拿着钱包时,便产生了抢劫财物的意图。
检察院出庭代表表示,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没有真诚悔改。
上诉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险性,一审法院的量刑恰当,维持对阮友寿以“抢劫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