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河内和胡志明市就医的各省人员实行新医疗保险政策
从1月1日起,医疗保险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覆盖100%的住院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保险法修改补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查诊疗跨省住院政策正式实施。
即持有医保卡的人员在全国任何一家省级医疗机构就诊、治疗,其住院治疗费用均由医保按照其待遇范围和享受等级支付。
此前,在省级医保体系尚未建立时,患者跨医院就诊,医保仅支付60%的住院费用,而从1月1日起,医保覆盖范围以外的部分将100%支付。
自1月1日起,持医保卡人员可在全国省级医院接受医疗检查和治疗。
对于没有转诊信的中央级住院治疗,只能报销 40% 的费用,紧急情况、少数民族和贫困家庭的患者或居住在岛屿公社和岛屿地区的患者除外。
新政策将为人们提供便利,但河内和胡志明市等大城市的许多医院面临着超负荷的风险。
不仅如此,医保分省开放后,医疗费用也将随之上涨,给医保基金带来巨大压力,预计医保准备金只能覆盖到2021年。
目前,越南社会保障局正与卫生部协调,制定医疗机构指南,以确保治疗质量并避免超负荷。省级住院病人的入院人数必须与患者病情相适应,每家医疗机构的病床数量也必须与人力资源、设备和设施相适应,避免过度拥挤。
卫生部还要求省级医院制定检查整顿医疗检查组织工作的计划,制定并执行正确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流程,并密切监测住院患者的治疗适应症。尤其要制定协调计划,积极协调包括区级医疗机构在内的其他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在超负荷的情况下转移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