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河内和胡志明市就医的各省人员实行新医疗保险政策

水行 December 21, 2020 11:28

从1月1日起,医疗保险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覆盖100%的住院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保险法修改补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查诊疗跨省住院政策正式实施。

即持有医保卡的人员在全国任何一家省级医疗机构就诊、治疗,其住院治疗费用均按医保待遇范围和享受等级予以报销。

此前,在省医保尚未建立时,患者转错医院,医保只能报销60%的住院治疗费用,而从1月1日起,医保覆盖范围以外的部分,报销比例将达到100%。

自1月1日起,持医保卡人员可在全国省级医院接受医疗检查和治疗。

对于没有转诊信的中央级住院治疗,仍然只能获得 40% 的报销,紧急情况、少数民族和贫困家庭患者或居住在岛屿公社和岛屿地区的患者除外。

新政策将为人们提供便利,但河内和胡志明市等大城市的许多医院面临着超负荷的风险。

不仅如此,医保分省开放后,医疗费用也会随之增加,给医保基金带来很大压力,预计医保准备金只能支撑到2021年。

目前,越南社会保障局正与卫生部协调,制定医疗机构指南,以确保治疗质量并避免超负荷。省级住院病人的入院人数必须与患者病情相适应,每个医疗机构的病床数量必须与人力资源、设备和设施相适应,避免过度拥挤。

卫生部还要求省级医院制定检查整顿医疗检查组织工作的计划,制定并执行正确的检查和治疗流程,并密切监测住院治疗顺序。尤其要制定协调计划,积极协调与其他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包括区级医疗机构)的合作,在超负荷时转移患者。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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