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Baonghean.vn)- 义安省委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央第十一届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党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的第47-CT/TW号指示的计划。
I-目的、要求
1.向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宣传、深入学习、认真有效落实第02-KL/TW号结论,推动党员干部在防火、灭火救援工作中的意识和行动发生积极变化,为服务工业化、现代化、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重要贡献。
2. 加强各级党委、党组织、政府机关、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大力开展群众性防火灭火运动。提高机关、团体、企业负责人和居民对防火灭火工作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动员全系统和全民的力量,共同参与防火灭火工作,减少火灾发生次数和火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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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 Ly Thuong Kiet 街的一家酒吧正在灭火。照片:文件 |
3.不断提高国家消防、灭火救援管理的效力和效率。建设一支正规化、精干化、逐步现代化的消防、灭火救援警察队伍,满足新时期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II-实施内容及实施情况:
1.组织宣传和落实第02-KL/TW号结论全文,同时继续宣传和指导认真有效落实党的决议、指示和国家有关消防、灭火和救援的法律,重点是:《消防法》、《关于修改和补充消防法若干条款的法律》;政府2017年7月18日第83/2017/ND-CP号令关于规范消防部队救援工作;政府2020年11月24日第136/2020/ND-CP号令关于具体落实《消防法》和《关于修改和补充消防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若干条款和措施;国会2013年11月27日第99/2019/QH14号决议关于继续改进和提高消防政策法律执行效果和效率;政府总理2020年5月11日第630/QD-TTg号决定关于颁布实施国会关于继续改进和提高消防政策法律执行效果和效率的决议的计划;省委常务委员会2015年3月17日第28-CT/TU号指示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对乂安省消防、扑救工作领导。
2. 重点领导、指导、定期检查和监督地方和所辖单位的消防、灭火和救援工作;将消防、灭火和救援工作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重要、必要和不可或缺的任务。积极制定预案,预防和处理火灾、爆炸、事故和意外事件,确保快速、及时、有效,秉承“四个现场”的方针。
各党委、机关、机关、组织、单位、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责其领导和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基层党组织、机关、单位、干部、党员、职工、公务员和员工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充分发挥祖国阵线、各组织和人民群众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三、不断创新和提高消防法制宣传教育质量,使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深刻认识防火防爆的重要性和火灾爆炸造成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消防法制规定。重点宣传普及火灾爆炸预防和逃生基本常识和技能,定期组织群众开展防火防爆、灭火救援演练。加强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预警风险,消除火灾爆炸隐患,特别是在居民家庭、小型商铺、零售企业、传统集贸市场等场所……
4. 继续完善防火、灭火和救援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防火、灭火技术法规标准体系。近期,将制定计划,清理本地区不符合防火要求、在27/2001/QH10号《防火、灭火法》生效前投入使用的设施;将仓库、油气加工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交易设施迁离居民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并按规定确保防火、灭火安全距离。
5. 有效开展消防行政改革、国家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尤其要重视地方、单位和组织的自查;彻底解决建筑工程中不保证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和缺陷。着力调查和广泛宣传火灾爆炸原因;严肃处理违反消防规定的组织和个人。
6. 重点引导开展群众性防火灭火运动,并与“四个现场”保卫国家安全群众运动相结合。完善和巩固基层半专业化防火灭火力量模式,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半专业化防火灭火力量在现场防火灭火中的作用。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救灾为辅”的方针,动员全党全民力量,共同参与到防火灭火救援工作中来,把防火灭火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贯穿始终。
重点在居住区、商业区消防安全志愿服务、自我预防、自我管理等方面树立和复制典型,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鼓励和奖励。
7.同步实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同步规划保障2021年至2030年、展望2050年的消防、灭火和救援基础设施体系。重点克服和消除交通、水源等方面的困难和不足,为消防、灭火和救援工作服务。
持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加强信息技术在消防救援领域的应用。研究制定鼓励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发展,研发、转让消防救援技术,生产消防救援手段和设备,采购消防救援装备的机制和政策。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信息,分享消防救援经验、技术和新技术。
8.同步部署预防、遏制和控制火灾、爆炸、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措施;重点做好消防力量的救援工作,确保工作有效。定期指导相关力量之间的协调,特别是省公安机关与省军事指挥部、省边防指挥部和其他职能力量在执行消防、灭火和救援任务中的密切配合与合作。密切有效地与邻近省份在消防、灭火和救援工作中的协调配合。
9. 重点指导建设一支革命化、纪律严明、精干精锐的消防、灭火和救援警察队伍,确保法律、专业、技术和战术水平先进,满足消防、灭火和救援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在重点地区部署适量力量,扩大网络,确保坚守地区和基地,发扬无私奉献、服务人民的精神。优先安排预算资金,用于建设设施、配备消防、灭火和救援所需的手段和条件。安排土地资金用于建设办公楼和营房;确保消防、灭火和救援警察队伍的人力资源开发、设施和装备的预算。
三、实施组织
1.各省级党委、党代表、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各部门、各支部、区、市、镇党委、省委直属党委要组织宣传和制定认真落实第02-KL/TW号结论和本计划的纲要和计划。
2.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配合省公安党委、省普法教育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广泛宣传第02-KL/TW号决定和本计划的内容;指导大众媒体加强对消防、灭火、救援、救灾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3.省公安党委主持并协调有关机关向省委常委会提出建议,指导、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定期向省委常委会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