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在防火和灭火领域的领导作用

光伏 August 3, 2021 10:48

(Baonghean.vn)——义安省委发布计划,落实2021年5月18日书记处关于继续执行越共十一届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党在消防和灭火领域领导作用的第47-CT/TW号指示的第02-KUTW号结论。

一、目的和要求

1. 向各级党委、党组织、领导机关、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宣传、透彻理解、认真有效贯彻执行第02-KL/TW号结论,使干部和党员在防火、灭火、救援工作中形成积极的认识和行动转变,为服务工业化、现代化、社会经济发展事业,保障国家和人民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重要贡献。

2. 加强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机关、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大力广泛开展防火救灾群众运动,提高机关机关、组织、企业和居民对防火救灾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政治系统和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防火救灾,减少火灾发生和火灾造成的损失。

荣市 Ly Thuong Kiet 街的一家酒吧正在灭火。照片:文件

3. 不断提高国家消防、灭火和救援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建设一支正规化、精干化、逐步现代化的消防、灭火和救援警察队伍,以满足新时期消防、灭火和救援的要求和任务。
二、实施内容及执行情况:

1. 组织宣传和落实第02-KL/TW号结论全文,同时继续宣传和指导认真有效地落实党的各项决议和指示以及国家关于消防、灭火和救援的法律,重点关注:《消防法》、《消防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2017年7月18日政府颁布的关于规范消防救援工作的第83/2017/ND-CP号法令;2020年11月24日政府颁布的关于详细规定《消防法》和《消防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若干条款实施细则和措施的第136/2020/ND-CP号法令; 2013年11月27日国会第99/2019/QH14号决议,关于继续改进和提高消防政策和法律实施的有效性和效率;2020年5月11日总理第630/QD-TTg号决定,公布实施国会关于继续改进和提高消防政策和法律实施的有效性和效率的决议的计划;2015年3月17日省委常委第28-CT/TU号指示,关于加强义安省各党委在消防、灭火和救援工作中的领导作用。

2. 重点领导、指导、定期检查和监督辖区及单位的防火、灭火和救援工作;将防火、灭火和救援视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必要和不可或缺的任务。积极制定预防和应对火灾、爆炸、事故和意外事件的预案,并按照“四人现场”的原则,确保快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各级党委、机关、机构、单位、企业负责人,必须在其领导和管理范围内切实做好防火、灭火、救援和抢救工作。将遵守消防法各项规定的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机关、单位、干部、党员、工人、公务员和雇员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加强祖国阵线、各组织和各人员在防火、灭火、救援和抢救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3. 继续创新和提高防火、灭火、救援法律法规的宣传、传播和教育质量,帮助干部、党员和群众清楚地认识防火防爆的重要性以及火灾爆炸造成的严重后果,使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防火防爆法规。重点宣传普及防火防爆和火灾爆炸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定期组织群众开展防火防爆、救援演练。加强预防措施,及时发现并预警风险,消除火灾爆炸的隐患和条件,尤其是在家庭、中小零售企业和传统市场等场所……

4. 继续完善防火、灭火、救援和救济方面的政策和法律。审查并颁布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防火和灭火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近期将制定计划,处理本地区不符合防火和灭火要求且在《防火和灭火法》第27/2001/QH10号生效日期前投入使用的设施;将仓库、油气加工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和物质的生产和贸易设施迁出居民区和人口密集场所,并确保符合防火和灭火安全距离的规定。

5. 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行政改革、国家管理、检查和检验工作,重点加强地方、单位、机构的自查自查;彻底查清不达标、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建筑违规和缺陷;着重调查和广泛宣传火灾爆炸事故原因;严惩违反消防规定的机构和个人。

6. 重点引导构建群众参与消防救灾的运动,与群众参与保卫国家安全的运动相辅相成,以“4个现场”为口号。完善和巩固基层半专业消防队伍建设模式,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制度,发挥这支队伍在现场消防救灾中的作用。贯彻落实“预防为先,消防救灾为先”的口号,动员全政治体制和全人民群众参与消防救灾工作,把消防救灾当成随时随地的日常工作。

重点在居民区和商业区建立和复制消防志愿服务、自我预防、自我管理的典型范例;及时鼓励和奖励取得杰出成就的集体和个人。

7. 同步实施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基础设施系统同步规划,确保2021-2030年消防、救灾、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并展望至2050年。重点克服和消除交通、水源等方面的困难和不足,为消防、救援、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继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加强信息技术在消防、灭火、救援领域的应用。研究制定机制和政策,鼓励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消防基础设施和技术的建设与发展;研究、转让技术、制造和采购消防车辆及设备。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交流信息、分享消防、灭火、救援方面的经验、技术和新技术。

8. 同步部署各项防火、防控、遏制火灾、爆炸、重大事故和意外事件的措施;重点做好消防救援工作,确保救援成效。定期加强各相关部门的直接协调,特别是省公安机关与省军区司令部、省边防司令部等职能部门密切协调合作,落实防火、灭火、救援任务。与邻近省份密切有效协调消防救援行动。

9. 重点指导建设一支革命性的、纪律严明的、精锐的消防救援队伍,使其在法律、专业知识、技术和战术方面都达到先进水平,以满足消防救援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在重点区域部署适当力量,扩大网络,确保队伍扎根于指定区域和基地,秉持为国无私、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优先投入预算建设消防救援设施,配备必要的装备和条件。安排土地基金建设办公楼和营房;确保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力资源开发、设施和装备预算到位。

三、执行机构

1. 省级党委、党代表、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各部门、各支部、各区、各市、各乡镇党委和省委直属党委应当组织宣传和制定认真执行第02-KL/TW号结论和本计划的方案和计划。

2. 省委宣传部应当主持协调省公安委、省法律普及教育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第02-KL/TW号结论和本计划的内容;指导大众媒体加强对防火、救火、救援和救济法律的宣传和普及。

3. 省公安委主持协调有关部门,向省委常委提出建议,指导、监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按规定定期向省委常委报告。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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