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照最新规定进行定期防火自检会受到什么处罚?
不按照最新规定定期进行防火自检会受到什么处罚?这是乂安省盛长乡陈维红先生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第106/2025/ND-CP号法令第10条第3款规定:
违反消防检查规定
1.对下列行为之一处以3,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a) 未按规定提交防火、消防、救援记录,接受防火、消防检查的;
b) 未按时提交设施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结果报告;
c) 未能遵守设施克服缺陷和限制的书面申请中关于防火、灭火、救援和减灾的要求。

2.对下列行为之一处以5,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a) 接到消防检查通知后,未安排主管人员配合主管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的;
b) 未提交设施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成果报告。
3.未定期进行防火和灭火自我检查的,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4.对下列行为之一处以20,000,000越南盾至3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a)不遵守对消防、灭火和救援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的暂停运营的决定,主管人员;
b)不遵守根据消防、灭火和救援法律规定暂停或停止运营的决定。
因此,不定期进行消防自我检查的行为将被处以 10,000,000 越南盾至 2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注:以上罚款为个人罚款,单位犯相同违法行为,罚款金额为个人罚款金额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