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同意为三类受新冠疫情影响而陷入困境的企业减免电费

清光 August 29, 2021 07:51

政府刚刚发布了2021年8月28日第97/NQ-CP号决议,同意了工业和贸易部提出的支持受COVID-19疫情影响的电力客户电费和电价降低计划(第五阶段)。

海鲜及海产品加工、保鲜企业是电费减免支持对象之一。

政府责成工贸部主持、配合财政部及有关部门按照正确顺序、程序和法律规定组织实施,确保严格、正确主题、不滥用政策,对报告和建议的内容、数据负全部责任。

工贸部表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河内、胡志明市及南部多个省市持续复杂发展,对越南社会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

为落实政府总理指示,工贸部提出计划,为水产品加工保鲜企业、蔬菜水果加工保鲜企业、2020年出口额超过10亿美元的生产企业提供电费减免,但由于自2021年8月25日起工厂或生产设施位于各省和直辖市,且根据第16/CT-TTg号指示实施社会隔离,这些企业目前面临诸多困难。

具体来说,符合电费减免条件的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电力客户:指自2021年8月25日起位于各省和直辖市,根据第16/CT-TTg号指示实施社会隔离并在以下领域维持生产的工厂或生产设施:(一)水产品和水产品的加工和保鲜企业;(二)蔬菜、水果的加工和保鲜企业;(三)生产出口商品且2020年出口额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

- 直接从越南电力集团旗下的电力公司/电力公司或其他电力零售商购买电力。

关于电价降低支持力度:上述客户可享受电费 10% 折扣(增值税前)。

是时候支持减少电费了对于电力用户来说,期限为从2021年9月电费账单期开始到2021年11月电费账单期结束的03个月。

据越南电力新闻社(EVN)估计,第五阶段用于支持电力客户降低电价的资金约为6500亿越南盾(不含增值税)。

享受电费减免的工厂、生产单位名单由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根据本地区企业工商登记、生产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电力部门提供。

其他享受电价减免和电费减免对象继续遵守政府2021年6月2日第55/NQ-CP号决议和2021年7月31日第83/NQ-CP号决议的规定。

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