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高危人群的管理和防护

宝钦普 December 26, 2021 15:46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于2021年12月26日刚刚签署了关于管理和保护新冠肺炎高危人群;加强治疗,减少新冠肺炎重症病例和死亡人数的1815/CD-TTg号批示。

保护高危人群,加强治疗,减少新冠肺炎死亡人数

致各位部长、部级机关、政府机关负责人、各省、直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负责人、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电报。

电报称:目前,情况新冠肺炎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复杂,出现了德尔塔病毒和奥米克龙病毒等能够快速传播并造成危险的变异株。越南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但新增病例数呈上升趋势,重症患者数和部分地区死亡人数未减少,其中重症患者和死亡病例仍然主要集中在高危人群(有基础疾病者、50岁以上人群、孕妇,包括未完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18岁以上人群)。

在全国实施安全灵活应对措施,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迎接2022年农历新年和元旦的背景下,为了主动管理、健康监测、及早发现、加强救治,减少新冠肺炎重症和死亡病例,保护人民特别是高危人群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政府总理要求:

1.越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主任、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 严格区域内高危人群管理,组织筛查,建立名单,统计所有高危人群人员、高危人群家庭、正在治疗的基础疾病、健康状况和支持需求。

- 组织疫苗接种活动,成立疫苗接种小组,走访每条小巷、每户人家,对高危人群进行逐一检查,进行家中新冠疫苗流动接种,确保高危人群中每个人都能接种疫苗(禁忌症除外),特别是那些行动不便的人。

- 组织对高危人群中 COVID-19 患者的护理和治疗:监测健康状况,一旦发现 COVID-19,就根据 SARS-CoV-2 感染者风险分级指南进行处理和治疗。

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居家护理治疗条件等,在医护人员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支持和监护下,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实施居家或到医疗机构隔离监测。

2.卫生部:

- 确保及时、充分地向地方分发疫苗。

-在现有法律基础上,坚决、迅速引导和创造便利条件,为单位、地方和企业进口、转让技术和生产用于治疗新冠肺炎的药物创造便利条件,减少和简化行政手续,确保及时、科学、高效的原则;同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质量、价格,打击一切利用腐败、消极情绪和集团利益的表现和行为。

- 指导对基础疾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管理和护理;及时更新和指导适合越南疫情和实际情况的治疗方案。

3.工贸部要密切配合卫生部和各省人民委员会,制定有力、合理、科学、有效、具体的解决方案,确保在疫情期间,医院和医疗机构的医用氧气供应不会出现短缺,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服务;负责指导协会、生产和流通企业及时有效地增加医用氧气的生产和供应,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服务。

要求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各机构负责人、各省和直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负责人、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紧急指示严格有效执行此批示。

宝钦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