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加强检查监督,让制度发挥应有作用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2月份政府法律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要求各部长和行业负责人直接领导和指导机构建设,并加强检查、监督和督促,确保机构能够有效运作。
2月16日上午,在政府总部,越南总理范明正2022年2月主持政府法律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副总理范平明、黎明开、黎文成、武德儋;各部长;各部级机关和政府机构负责人。
总理范明政表示,本次会议上,政府将继续讨论完善相关法律草案。越共十三大决议明确提出为建设三大战略突破,包括体制机制突破,提供投资保障。
因此,我们不断组织会议、交流会和研讨会,与专家、科学家和管理人员进行磋商,以建立包括各级权力在内的法律体系。凡是属于政治局和国会权力范围内的事务,我们都必须积极准备,并按照规定和程序提交。总理强调。
总理要求各部门部长和主管直接领导和指导机构建设,包括制定与本部门和领域相关的法律、法令和通知。司法部长继续完善程序和规章制度,并代表政府督促和检查各部门确保工作及时性和质量;补充和完善与人力资源和设施相关的其他制度和政策,为干部做好这项工作创造最佳条件,实现战略突破。
总理指出,在实践中,需要打破许多瓶颈,如一部法律修改多部法律,制定涉及土地、资源、矿产、重要必需品管理、涉及经济主要平衡、宏观稳定的一系列法律等。通过各部委、行业、机关、单位的实践,在检查和审查后,对于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即解决,特别是涉及两年内追加约350万亿越南盾的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计划的问题,对于需要释放资源、创造效率的体制瓶颈,各部委、行业应通过检查和审查,集中精力、重点解决。
总理建议,已聚焦的各部委要更加聚焦,已推动的要更加推动,已下定决心的要更加坚定,并加强检查、监督和督促,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总理建议,要注重调研、研讨和发表意见,力求简明扼要、直奔主题、高质量地提出意见,鼓励提出批评意见。对于每项法律草案,在政府提出意见后,如果仍然存在困难、复杂和敏感问题,各部长和部门负责人应继续组织研讨会,与专家学者进行磋商,特别是要做好沟通工作。总理还建议,各媒体机构要与各部委做好协调,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经验表明,如果问题处理得正确、准确,但沟通不畅,就很容易影响共同目标的实现。
会议对《监察法》草案(修正案)、《石油法》草案(修正案)、《民防法》、《国防工程和军事区管理和保护法》、《合作社法》(修正案)、《招标投标法》(修正案)、《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