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加强检查监督,激发机构活力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2月份政府法律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要求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指导机构建设,加强检查、监督和督促,确保机构有效运行。
2月16日上午,在政府总部,越南总理范明正2022年2月主持政府法律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副总理:范平明、黎明开、黎文成、武德儋;各部长;各部级机关和政府各机关负责人。
总理范明政表示,在本次会议上,政府将继续讨论完善相关法律草案。越共十三大决议明确提出为建设三大战略突破,包括体制突破,提供投资保障。
因此,我们不断组织会议、交流和研讨会,与专家、科学家和管理人员进行磋商,以建立包括各级权力在内的法律体系。凡是属于政治局和国会权力范围的事项,我们都必须积极准备并按照规定和程序提交。总理强调。
总理要求各部门部长和行业主管直接领导和指导机构建设,包括与本部门和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法令和通知的制定。司法部长将继续完善程序和规章制度,并代表政府督促和检查各部门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补充和完善与人力资源和其他设施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为官员开展这项工作创造最佳条件,实现战略突破。
总理指出,在实践中,许多瓶颈需要解决,如一部法律修改多部法律,制定涉及土地、资源、矿产、重要必需品管理、经济主要平衡、宏观经济稳定的一系列法律等。通过各部委、行业、机关、单位的实践,在审查后,如发现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即解决,特别是涉及两年内追加约350万亿越南盾的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计划的问题。如发现需要释放资源、提高效率的体制瓶颈,各部委、行业应通过检查、审查,集中力量、重点解决。
总理建议,已经集中精力的各部委要更加集中精力,已经推动的要更加推动,已经下定决心的要更加坚定,并加强检查、监督和督促,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总理建议,要注重调研、研讨和发表意见,力求简明扼要、直奔主题、高质量,鼓励提出反对意见。对于每项法律草案,在政府提出意见后,如果仍然存在困难、复杂或敏感问题,各部长和部门负责人应继续组织研讨会,与专家和科学家进行磋商,特别是要做好沟通工作。总理还建议,各部委、各部门要做好媒体协调,做好这项工作。经验表明,如果问题处理得正确、准确,但沟通不畅,就很容易影响共同目标的实现。
会议对《监察法草案(修正案)、《石油法草案(修正案)、《民防法》、《国防工程和军事区管理和保护法》、《合作社法》(修正案)、《招标投标法》(修正案)、《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等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