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公立幼儿园和小学提供1.4万亿越南盾的优惠贷款
越南政府总理刚刚发布了一项决定,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非公立幼儿园和小学提供信贷,最高贷款额为 14,000 亿越南盾。
因此,贷款接受者是:学前教育设施民办小学包括:民办非公办的独立幼儿园组、独立幼儿园班、独立学前班(以下简称独立民办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民办非公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幼儿园(以下简称民办非公办幼儿园);民办小学。
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并运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借款前至少停止运营1个月;拥有恢复和维持运营的贷款计划,并通过越南社会政策银行的评估;在申请贷款时,不得在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出现2020年1月23日之前的坏账。
如果所有条件都满足,社会政策银行将向借款人直接发放贷款。
根据该决定,贷款资金将用于修复设施;购买医疗设备和用品,以预防新冠肺炎疫情;购买养老、护理和教育设备,以恢复和维持运营。
![]() |
近期,受新冠疫情影响,该省多家幼儿园停课。图片由My Ha提供 |
最高贷款额为每所私立、独立幼儿园8000万越南盾;每所私立、独立幼儿园、私立小学最高贷款额为2亿越南盾。
每个案例的具体贷款额度由社会政策银行根据贷款计划确定。
贷款期限最长为36个月。贷款利率为3.3%/年。
借款人无需为1亿越南盾以下的贷款提供贷款担保。但对于1亿越南盾以上的贷款,借款人必须根据社会政策银行的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本决定规定的最高贷款资本为1.4万亿越南盾,来自越南社会政策银行发行的政府担保债券。贷款资本的发放期限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或贷款资本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
该决定自4月27日起生效。
《决定》还明确规定,机关、组织和个人利用本决定规定的政策谋取私利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赔偿、给予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