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公立幼儿园和小学提供1.4万亿越南盾的优惠贷款
越南政府总理刚刚发布了一项决定,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非公立幼儿园和小学提供信贷,最高贷款额为 14,000 亿越南盾。
因此,贷款接受者是:学前班民办小学包括:民办非公办的独立幼儿园组、独立幼儿园班、独立学前班(以下统称独立民办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民办非公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幼儿园(以下统称民办非公办幼儿园);民办小学。
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成立并正常运营;自借款时起,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停止运营至少一个月;拥有恢复及维持运营的贷款计划,并经越南社会政策银行评估;申请贷款时,在信贷机构及外国银行分行无2020年1月23日前产生的坏账。
如果满足所有条件,社会政策银行将向借款人直接发放贷款。
根据该决定,贷款资金将用于修复设施;购买医疗设备和用品,以预防新冠肺炎疫情;购买养老、护理和教育设备,以恢复和维持运营。
![]() |
近期,受新冠疫情影响,该省多家幼儿园被迫停课。图片由My Ha提供 |
最高贷款额为每所私立、独立幼儿园8000万越南盾;每所私立、独立幼儿园、私立小学最高贷款额为2亿越南盾。
每个案例的具体贷款金额由社会政策银行根据贷款计划确定。
贷款期限最长为36个月。贷款利率为3.3%/年。
借款人无需为1亿越南盾以下的贷款提供贷款担保。但1亿越南盾以上的贷款,必须按照社会政策银行的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根据本决定,贷款资本最高限额为1.4万亿越南盾,来自越南社会政策银行发行的政府担保债券。贷款资本的发放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或贷款资本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
本决定自4月27日起生效。
《决定》还明确规定,机关、组织和个人利用本决定规定的政策谋取私利或者违反法律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赔偿、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