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信贷合同,诈骗客户210亿越南盾后潜逃

甲浦湖 DNUM_AIZAIZCACC 06:19

在银行任职期间,林某利用贷款手续和银行到期手续,从多人手中骗取了210多亿越南盾,随后潜逃。

8月7日,岘港市警方刑事警察局宣布,已逮捕广南省前福县前景乡的阮文林(Nguyen Van Lam,1987年出生),罪名是“欺诈性侵占财产”

据初步调查,自 2017 年起,Lam 在岘港一家银行任职期间认识了住在海州县的 NTBC 女士(48 岁)。

由于与客户关系密切,林先生与C女士合作,支持了许多需要贷款、银行到期、坏账到期的人,赚取差价。

经过一段时间的合作,Lam 在 C 女士中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因此所有与到期或借款相关的事宜,C 女士都让 Lam 与居住在海州县 Thanh Binh 坊的 NXH 先生(45 岁)处理,NXH 先生是 C 女士的弟弟。

阮文林。图片来源:CA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林某利用C某、H某的信任,伪造、更改贷款合同、协议等信息,从C某等15人处套取近210亿越南盾。

最少的被骗金额为5亿越南盾,最多的被骗金额为35亿越南盾。值得注意的是,曾有一起案件,林某只借了3亿越南盾,却将贷款合同修改为35亿越南盾。

此外,蓝某还骗取另外4人的红皮书抵押给C女士,共计借款70多亿越南盾后潜逃。

接到受害人的犯罪报告后,岘港市警察局调查局于2019年10月对阮文林发出了通缉令。

在躲藏期间,林先生曾在许多地方停留:平定省、富安省、庆和省、胡志明市,后来去了林同省。

经过调查,岘港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局与大叻市警察局(林同)协作,在第 9 坊光中街的一间公寓内逮捕了 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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