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信贷合同,诈骗客户210亿越南盾后潜逃
在银行任职期间,林某利用贷款手续和银行到期手续等手段,从多人手中盗取了210多亿越南盾,随后潜逃。
8 月 7 日,岘港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局宣布,已根据通缉令逮捕了广南省仙福县仙景乡的 Nguyen Van Lam(1987 年出生),罪名是“诈骗侵占财产”。
据初步调查,自2017年起,Lam在岘港一家银行任职期间,认识了居住在海州县的NTBC女士(48岁)。
由于与客户关系密切,林先生与C女士合作,支持了许多需要贷款、银行到期、坏账到期的人,赚取差价。
经过一段时间的合作,Lam 在 C 太太心中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因此,所有与到期或借款相关的事宜,C 太太都让 Lam 交给居住在海州县 Thanh Binh 坊的 NXH 先生(45 岁)处理,NXH 先生是 C 太太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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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林。图片来源:CA |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林某利用C某、H某的信任,伪造、变造贷款合同、协议等信息,从C某等15人手中骗取近210亿越南盾。
最少的被骗5亿越南盾,最多的被骗35亿越南盾。值得一提的是,曾有一起案件,林某只借了3亿越南盾,却将贷款合同修改为35亿越南盾。
此外,蓝某还骗取了另外4人的红皮书抵押给C女士,共计借款70多亿越南盾后潜逃。
接到受害人的犯罪报告后,2019年10月,岘港市警察调查局对阮文林发出了通缉令。
在躲藏期间,林先生曾在多个地方停留:平定省、富安省、庆和省、胡志明市,后来去了林同省。
经过调查,岘港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局与大叻市警察局(林同)协调,在第 9 坊光中街的一间公寓内逮捕了 L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