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管理分级负责制和人选任用和介绍的规定

光伏 DNUM_AGZAJZCACC 08:34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武文赏同志刚刚代表中央政治局签署并发布了关于下放干部管理权力、任命和介绍候选人的第80-QD/TW号规定。

第80号条例共6章34条,取代2017年12月19日中央政治局第105-QD/TW号条例。

根据第80条规定,干部管理的内容包括:干部管理权力下放;干部考核;干部规划、培训和培养;选拔、安排、指派、任用、再任用、引进候选人、连选连任、指定、调动、轮换、挂职;军衔的授予、晋升、降职、撤销;干部的停职、停职、辞职、解职、免职等。

奖惩干部;贯彻执行干部制度和政策;检查、监督、制约干部工作中的权力;处理干部和干部工作中的信访和检举。

关于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工作分配的决定。

5步人力资源流程

根据第80条规定,任命和介绍候选人的流程如下:对于现场人力资源,该流程包括5个步骤。

步骤 1:根据政策、任务要求和规划人员资源,由首长主持,会同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商定规划人员的架构、数量、标准、条件和人事程序;同时,审议规划中每名人员(包括规划中同等职务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和意见,并按规定审批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人员名单,以便下一步推荐。

第 2 步:根据第一步核准的人员数量、结构、标准、条件及名单,由首长讨论人事任命方向,按照地方、单位要求推介候选人,以秘密投票的方式召开人事会议讨论介绍(本次会议不公布计票结果)。

推选原则:每名委员推荐一人出任一个职位,获得总传唤人数50%以上赞成票者,即为推选人。如无人获得超过50%的赞成票,则所有获得30%以上赞成票者,即为推选人,进入下一阶段推选。如无人获得30%以上赞成票,则下一阶段推选工作终止,并报主管机关审议并指示。

步骤3:根据第二步人员引进结果,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讨论引进人员。

推选原则:每名委员从第二步推选的人员中推选1人出任某一职位,或推选其他符合规定标准条件的人员。获得总传唤人数50%以上票数者,即为推选对象。无人获得超过50%票数者,则由所有获得30%以上票数者,进入下一阶段推选(计票结果将于本次会议上公布)。无人获得30%票数者,则下一阶段不再推选,并报主管机关审议并指示。

若本步骤引入的人员与第二步骤引入的人员不同,领导小组将召开会议,认真讨论、分析研究,多方面考量,审议并决定下一步引入的人员,并按照职责权限(以秘密投票的方式)确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被选定的人员必须获得领导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如无人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则下一步工作将停止,并报主管部门审议指导。

步骤4:根据第三步介绍的名单,组织征集人事推荐意见(本次会议不公布表决结果)。

- 公布步骤3中介绍的人员名单;总结简历、学历和工作经历;评估、评价优势、劣势、发展前景和预期的工作分配领域。

- 填写人员介绍表(可签名或不签名)。

步骤5:根据党委常务委员会(未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为机关党委)的评估、意见(书面形式);会议表决结果;对人事工作中新出现的问题(如有)的核实结果和结论,由领导集体讨论、表决(秘密投票)提出人事引进建议,报主管机关审议决定。

选择原则:

- 得票最多者,即占传召总人数50%以上者,即为推荐任用人选。如两人得票相同,达50%以上者,则由首长考量后,遴选推荐人选,并同时充分反映不同意见,报主管机关审议决定。

——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领导集体和主要负责人负责评估、评价、推荐、选拔、介绍任职人员和介绍候选人。

对于从其他来源调动、任命和提名的人员

主管机关拟调动、任用或推荐本地区、本机关或本单位以外人员时,组织人事咨询机构应办理下列事项:

步骤 1:与工作人员接收地领导班子就人员调动、任用、介绍政策等进行交流,听取意见。

第 2 步:就干部调动、任用、推荐候选人的方针,讨论并听取干部所在领导集体的意见(被推荐人选须获得总传唤人数50%以上得票;得票50%以上(不超过半数)的,由领导研究决定);按规定听取地方、机关、单位、人事部门的评估和意见。(2)与干部开会,讨论工作任务的要求。

步骤3:主持并协调有关机关对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报告,供主管机关审议决定。

干部符合规定标准和条件,但地方、机关、单位(干部所在单位或接收单位)或者干部本人仍有不同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其建议机关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充分反映意见,并报主管机关按照职权研究决定。

*点击此处下载第 80 条完整规定。

义安省严格执行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中严控权力、反对滥用职权和职务犯罪的规定。

08/0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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