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管理分级负责和人选任用和介绍的规定

光伏 September 6, 2022 08:34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武文赏同志刚刚代表中央政治局签署并发布了关于下放干部管理权力、任命和介绍候选人的第80-QD/TW号规定。

第80号条例共6章34条,取代2017年12月19日中央政治局第105-QD/TW号条例。

根据第八十条规定,干部管理的内容包括:干部管理权力下放;干部考核;干部队伍的规划、培训和培养;选拔、安排、指派、任用、连任、介绍候选人、连选连任、指定、调动、轮换、挂职;授予、晋升、降级、剥夺军衔;免职;干部的停职、停职、辞职、撤职、免职等。

奖惩干部;执行干部制度和政策;检查、监督、制约干部工作中的权力;处理干部和干部工作中的信访和检举。

关于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工作分配的决定。

5步人力资源流程

根据第80条规定,任命和介绍候选人的流程如下:对于现场人力资源,该流程包括5个步骤。

步骤 1:根据政策、任务要求和规划人员编制,由首长主持会同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商定编制结构、数量、标准、条件及人事程序;同时,审议规划内各人员(包括拟任同等职务以上人员)考核结果及意见,通过名单筛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 2 步:根据第一步核定的人员数量、结构、标准、条件及名单,由首长讨论人事任命方向,并根据地方、单位要求,提出候选人,召开人事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讨论、介绍人事(本次会议不公布计票结果)。

推选原则:每委员推荐一人担任一职,得票最高者,即得票超过总传唤人数二分之一者,即为推选人。无人得票超过二分之一者,则推选所有得票超过三分之二者,进入下一阶段推选。无人得票超过三分之二者,则下一阶段推选工作终止,并报主管机关审议并指示。

步骤3:根据第二步人员引进结果,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讨论引进人员。

推选原则:每名委员于第二步推选人员中,推荐一人出任职务,或另推荐符合规定标准及条件之人员。得票最高者,即为推选人,得票率超过总传唤人数五成。无人得票超过五成者,则由得票率三成以上者全部推选,进入下一阶段推选(计票结果将于本次会议上公布)。无人得票超过三成者,则下一阶段工作终止,并报主管机关审议并指示。

若本步引入人员与第二步引入人员不一致,由领导小组开会讨论,认真分析,多方面考量,审议决定,依职权(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下一步引入人员,并承担相应责任。被选定的人员须按规定获得领导小组成员推荐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未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推荐票的,下一步工作不再继续,并报主管部门研究指导。

步骤4:根据第三步介绍的名单,组织征集人员介绍意见(本次会议不公布计票结果)。

- 公布第3步介绍的人员名单;概述简历、学历和工作经历;评估、评价优势、劣势、发展前景和预期的工作分配领域。

- 填写人员介绍表(可签名或不签名)。

步骤5:根据党委常务委员会(未设常务委员会的地方为机关党委)的评估意见(书面形式)、会议表决结果、对人事工作中新出现问题的核实结果和结论,经领导集体讨论、表决(秘密投票)提出人事引进建议,报主管机关审议决定。

选择原则:

- 得票最多者,即占传召总人数50%以上者,即为推荐任用之人。如有两人得票相同,达50%者,由领导审议遴选推荐人选,同时将不同意见充分报请主管机关审议决定。

——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领导集体和领导负责对干部进行考核、评价、推荐、选拔、介绍任用和候选人介绍。

对于从其他来源调动、任命和提名的人员

主管机关拟调动、任用或推荐本地区、本机关或本单位以外人员时,组织人事咨询机构应办理下列事项:

步骤 1:就人员调动、任用、引进政策与接收人员所在地领导班子进行交流,听取意见。

第 2 步:就干部动员、任用、推荐候选人的方针,讨论并听取干部所在领导集体的意见(被推荐人选必须获得总人数半数以上得票;如得票半数以上(但不超过半数),由领导研究决定);按规定听取地方、机关、单位和人事部门的评估和意见。(2)召开干部会议,讨论工作任务的要求。

步骤3:主持并协调有关机关进行人员考核,并提出报告,报主管机关审议决定。

干部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地方、机关、单位(干部所在单位或者接收单位)或者干部本人仍有不同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其建议机关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充分反映意见,并报主管机关按照职权研究决定。

*点击此处下载完整的第 80 条规定。

义安省严格执行中央政治局关于干部工作中严控权力、反对滥用职权和职务犯罪的规定。

08/08/2022

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