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不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员工的责任是什么?
(Baonghean.vn)- 我与一家石材开采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我不想每月缴纳社保,但希望在工资中领取社保金。那么,如果我与雇主达成协议,不参加强制性社保,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Le Van Hau, Chau Thai 公社, Quy Hop)
回复:
1. 基础保险法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和第143/2018号法令,必须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主体包括雇员;包括越南公民雇员和外国人雇员以及雇主。
具体来说:越南工人必须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包括:
-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为3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特定岗位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用人单位与未满15周岁的劳动者法定代表人依照劳动法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期限为1个月至3个月以下的员工;
- 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
- 国防人员、警察人员和其他重要组织工作人员;
人民军队军官、职业士兵,专业军官、士官,人民警察军官、技术士官,从事密码工作并领取士兵工资的人员;
- 人民军士官、士兵、限期服役的人民警察士官、士兵以及在校的军事、警察、密码专业学生,可享受生活费补助;
- 符合《越南海外劳务人员合同法》规定的在国外工作的合同人员;
- 企业经理、合作社高管领取工资;
- 公社、区和城镇的非专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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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规定的劳动者也将受到处罚。插图:Diep Thanh |
2. 根据第12/2022/ND-CP号法令,工人违反社会保险、失业保险规定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强制性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支付错误。
根据第12/2022/ND-CP号法令第39条第1款的规定,对与雇主达成协议不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参加错误科目或参加错误规定的级别的员工,处以50万至1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法律政策和劳动关系部
义安省劳工联合会
(电话:09 1974 2006;0375 037 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