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党籍,被迫辞去岘港市锦黎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副主席职务
4月6日下午,市人民委员会宣布对胡文科先生和武天生先生给予纪律处分并予以解职的决定。
![]() |
4月6日下午,警方搜查了Ho Van Khoa先生的工作场所。图片来源:NLĐ |
起诉并暂时拘留前 Cam Le 县人民委员会主席 Ho Van Khoa 先生
4月5日,岘港市委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由越共中央委员、岘港市委书记、第十五届国会岘港市代表团团长阮文光主持。
会议上,市委常委会对锦黎县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胡文科先生和锦黎县委常委、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武天生先生进行了纪律处分。
岘港市委常务委员会根据市委检查委员会的纪律处分建议报告,考虑到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程度和后果,根据《关于对违法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规定》,决定对胡文科先生和武天生先生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月6日下午,市人民委员会宣布对胡文科先生和武天生先生给予纪律处分并予以解职的决定。
随后,4月6日下午,岘港市警方侦查警察局对案件作出起诉决定,对原锦黎县人民委员会主席胡文科先生和锦黎县人民委员会城市管理部副部长陈福美先生作出逮捕令,以涉嫌在锦黎县排水系统疏浚工程招标和建设中“收受贿赂”罪名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除执行上述决定外,调查警察厅还对被告人的住所和工作场所进行了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