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党籍,被迫辞去岘港市锦黎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副主席职务
4月6日下午,市人民委员会宣布了对胡文科先生和武天生先生进行纪律处分和解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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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下午,警方搜查了何文科先生的工作场所。图片来源:NLĐ |
对 Cam Le 县人民委员会前主席 Ho Van Khoa 先生提起公诉并暂时拘留
4月5日,岘港市委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由越共中央委员、岘港市委书记、第十五届国会岘港市代表团团长阮文光主持。
会议上,市委常委会对县委副书记、锦黎县人民委员会主席胡文科先生和县委常委、锦黎县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武天生先生进行了纪律处分。
岘港市委常务委员会根据市委检查委员会的纪律处分建议报告,考虑到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和后果,根据党的关于对违反党组织和党员纪律处分的规定,决定对胡文科先生和武天生先生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月6日下午,市人民委员会宣布了对胡文科先生和武天生先生进行纪律处分和解职的决定。
随后,4月6日下午,岘港市警方侦查警察局对案件作出起诉决定,对原锦黎县人民委员会主席胡文科先生和锦黎县人民委员会城市管理部副部长陈福美先生作出逮捕令,理由是“在锦黎县排水系统疏浚工程招标和建设中收受贿赂”罪名。
侦查警察厅在执行上述决定的同时,还对被告人的住所和工作单位进行了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