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职称标准,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工资等级划分

光伏 May 4, 2023 07:32

教育培训部新通知对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教师的职称、聘任和工资等级作出了规定。

教育培训部颁布第08/2023/TT-BGDDT号通知,对第01/2021/TT-BGDDT号、第02/2021/TT-BGDDT号、第03/2021/TT-BGDDT号、第04/2021/TT-BGDDT号通知中的若干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涉及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教职员工的规范、专业职称标准以及聘任和薪酬安排。该通知自2023年5月30日起生效。

荣市 Cua Nam 幼儿园的一堂课。图片提供:My Ha

根据第08/2023/TT-BGDDT号通函的新规定,教育培训部仍然维持现行规定,即对获得某一职称等级任命的教师按该等级进行排序,但修改补充了以下部分内容:所有教师等级只需要一个通用证书;所有职称等级均规定了通用的职业道德标准;中小学一级教师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三级幼儿教师职称任职时间为3年;教师在任命新的职称等级时无需提交履行该等级职责的证明。

上述修改和补充将有助于简化聘任和薪酬安排流程,避免教师提供不必要的证据。

新规定将解决幼儿教师工资等级划分问题,不会出现新入职中小学教师工资系数2.34、2.67、3.00被提拔为二级、调入工资系数4.00的情况;确保各级教育任职资格时间规定与内政部关于干部、专家、高级专家任职资格时间的规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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