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律体系建设,确保信贷机构安全运营

秋玄 May 23, 2023 08:30

(Baonghean.vn)——针对《信贷机构法(修订)》草案,义安省的信贷机构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重点在于加强法律体系,确保银行体系运营安全。

需要修改

《信贷机构法》对银行业管理和运营创造了稳定的法律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经过12余年的实施,该法在信贷机构的组织、管理、运营等方面的规定与其他法律(如《企业法》和《合作社法》)存在一些冲突;此外,该法对信贷机构的部分运营活动缺乏明确规定,例如资金业务、支付代理业务等,导致实施困难。

《信贷机构法》(修订版)将确保系统安全和增强民众对银行体系的信任作为首要目标。图片:Thu Huyen

《信贷机构法》于2010年颁布。迄今为止,相关法律法规已陆续颁布、修订、补充和替换,例如:《企业法》、《投资法》、《企业生产经营用国家资本管理和使用法》等。因此,《信贷机构法》中的一些条款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以确保与上述法律的规定保持一致。

《信贷机构法(修订)(草案)》共十章两百条,规范信贷机构的设立、组织、经营、特别监管、重组、解散和破产;外国银行分支机构、外国信贷机构代表处以及其他从事银行业务的外国机构的设立、组织和经营;不良贷款的处理和不良贷款抵押品的处理;以及政策性银行的设立、组织、经营、重组、解散、破产、不良贷款的处理和不良贷款抵押品的处理,均按照政府规定执行。该草案继承了现行《信贷机构法》,并新增一章,专门规定不良贷款的处理和不良贷款抵押品的处理。

据义安省国家银行行长阮氏秋秋女士评论,此次修订《信贷机构法(草案)》是必要的,对于保障体系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银行业务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党、国会、政府指导、观点和目标,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任务。此举有助于信贷机构的健康运行,完善保护储户合法权益的法律基础,建立清晰透明的法律通道,方便民众便捷地获取银行服务……

在荣市一家银行办理业务。照片:Thu Huyen

确保信贷操作安全

近日,在省国民议会代表团与义安省国家银行分行联合举办的《信贷机构法(修订)》意见征询会上,与会代表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这些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信贷机构的组织、管理和运营规范;电子银行业务规范和信贷机构运营安全规范;不良贷款处理和不良贷款抵押品处理规范;不良信贷机构重组规范;银行账户的开立、关闭等管理规范……

银行代表强调,《信贷机构法》(修订版)必须明确界定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详细规定借款人的责任,以避免逃避责任,并便于处理银行的坏账问题……

例如,根据第93条第4款和第5款,信贷机构有权且有义务检查和监督客户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还款情况。对此,越贸银行荣分行行长黎鸿光先生评论道:客户有责任将贷款资金用于承诺用途,并按约定时间足额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客户有义务配​​合信贷机构的工作,并对在检查和监督客户使用信贷资金过程中提供的信息负责。信贷机构有权检查和监督客户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还款情况,要求借款人报告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提供证明贷款资金用于正确借款用途的文件。

“我建议修改关于检查和监督贷款资金使用义务的规定,但仅规定检查和监督贷款资金是信贷机构的权利,而将贷款资金用于正当用途是借款人的义务和责任。实际上,对所有贷款进行资金使用检查是不切实际的,特别是通过电子渠道发放的小额贷款、透支贷款、以高流动性资产全额担保的贷款等。根据新的趋势,信贷机构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客户、贷款用途、贷款金额以及为确保信贷机构贷款安全而建立的预警模型,主动规范贷款资金的使用检查。” 光先生建议道。

关于电子银行活动监管和确保信贷机构安全的监管是目前正在讨论的问题。图片:Thu Huyen

针对草案第93条第5款(该款规定信贷机构有权要求借款人报告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提供证明贷款资金用于正当用途的文件),越贸银行荣市分行行长黎鸿光先生提出如下建议:草案第93条第5款规定:信贷机构有权要求客户报告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提供证明贷款资金用于正当用途的文件。我建议修改并补充:信贷机构有权要求客户报告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提供证明文件和数据。建议添加“数据”一词,以与通过电子方式发放信贷的情况保持一致。

在草案第 93 条第 2 款第 a 节中,关于信贷审批和贷款使用检查,有必要明确规定生活必需贷款的金额上限,以便信贷机构能够顺利执行法律规定。

黎氏梦丽女士——越南投资发展银行(BIDV)义安分行副行长提议

关于草案第126条关于信贷发放限制的规定:信贷机构不得向以下人员发放无担保信贷或优惠信贷:该信贷机构的信贷评估员和审批员;李女士表示,该条款应予删除,因为信贷评估和审批人员数量庞大,这是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信贷审批流程已分阶段进行,以确保不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信贷评估员和审批员与其他业务人员(如信贷提案员、放款员、交易员等)一样,只是一个专业职位。

许多观点认为,有必要为信贷机构处理房产纠纷创造条件,并缩短不良贷款的处理时间。图为:荣市宜富乡一户人家以房产作抵押向VPbank贷款,但至今仍未还清贷款。(摄影:秋玄)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不良贷款结算问题引起了众多银行的关注。农业银行义安分行副行长陈文德先生表示:“不良贷款结算是分行层面高度重视的问题。国会通过的关于试点不良贷款结算的第42号决议已于2017年8月15日正式生效。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赋予银行处置资产的权利;解决了银行业多年来与不良贷款结算和信贷机构债务抵押相关的法律问题。由此,建立了一个同步、高效、可行的结算机制,能够快速、彻底地处理信贷机构的不良贷款。然而,仍需完善相关法律,为信贷机构创造条件,使其有机会处理财产纠纷,缩短不良贷款结算周期……”

银行代表表示,需要建立清晰透明的法律框架,以保护贷款人和担保方在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或延迟履行对信贷机构的还款义务时的权益。

义安省国家银行行长表示,该行正在纠正和克服金融教育和风险预警方面的问题。其始终坚持的方针和目标是保障储户的合法权益;首要任务是确保系统安全,增强民众对银行体系的信任。

秋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