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案件上诉听证会在雄原郡继续教育中心举行:6名律师参与了被告黎氏蓉的辩护。
(Baonghean.vn)——6月13日上午的庭审中,审判委员会的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律师为被告黎氏蓉辩护。
6月13日是上诉法院第二天对被告人黎氏勇和阮氏香在雄原区继续教育中心“滥用职权”一案的审判。
庭审开始后,应审判庭要求,义安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发言,阐明被告人黎氏蓉就雄原县人民法院2023年4月24日作出的第17/2023/HSST号一审刑事判决提出的上诉立场。义安省人民检察院代表还表示,被告人黎氏蓉的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并请求审判庭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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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在上午庭审开始时发表了意见。(图片:PV) |
在听取乂安省人民检察院代表的意见后,被告人阮氏香进行了自我辩护。被告人黎氏蓉在进行自我辩护前,向审判委员会申请允许其聘请辩护律师。
庭审中,登记为被告黎氏蓉辩护的6名律师全部到场。经审判委员会批准,这6名律师共提交了7份辩护意见。
其中,律师武光宁和黄氏芳着重分析了雄原郡继续教育中心内部支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确定了负责管理和监督该中心财务活动的上级机构;并论证了该中心内部支出条例的制定必须确保公开透明和民主,且须每年向上级财务管理机构报告,以便进行管理和监督。由此,认定雄原郡继续教育中心内部支出条例的制定符合法律规定;雄原郡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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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被告黎氏蓉辩护。图片:PV |
在辩护过程中,律师吴氏秋姮和陈氏红福着重分析和剖析了侦查警察署、雄原郡公安厅和雄原郡人民检察院的程序活动。两位律师指出,这些机构的程序活动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迹象,导致一审法院的审判缺乏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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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洪福律师为被告人黎氏勇辩护。照片:PV |
对于律师阮友泰来说,重点在于剖析财政部个人评估师的权限,从而引发人们对提交给调查机构的评估文件的合法性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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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阮丹惠为被告辩护。图片:PV |
阮名惠律师是今天上午最后一位参与辩护的律师。他针对案件的起诉、被告黎氏蓉的逮捕、起诉理由以及一审判决中对被告黎氏蓉的减轻处罚情节等问题发表了看法。阮名惠律师认为一审判决过于严厉,请求审判庭考虑并作出合理且人道的判决。
律师阮名惠的辩护于12点10分结束。今天下午2点整,庭审将继续进行。
(《义安报》将持续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