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富仲总书记:坚持在干部党员队伍中建设廉洁文化

清维 June 19, 2023 14:13

(Baonghean.vn)- 阮富仲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发挥领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委的责任感和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在干部党员中建设廉洁文化。

6月19日上午,中央反腐败和反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召开会议,总结省反腐败和反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成果。

越共中央反腐败和反腐败问题中央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出席并主持会议。会议由阮富仲总书记主持。其他共同主席包括: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委员会主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张氏梅;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务委员会主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潘廷泽;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陈锦秀;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苏林将军。
出席第十五届国会第五次会议的国会代表、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央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央各部门、部委、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各省、直辖市党委书记,各省、直辖市党委内务委员会负责人,各省、直辖市党委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乂安省代表有: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国会代表团团长、省人民议会主席、省预防和打击腐败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主任泰清贵;省委常委、省委内务委员会主任、省预防和打击腐败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胡黎玉;省委常委、乂安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出席中央桥省指导委员会委员武氏明生。

会议通过网络与省、直辖市63个党委单位连线。省委常务副书记、省反腐败和反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阮文统同志在乂安省委桥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黎德强、省委检查委员会主任范仲黄、省公安厅厅长范世松少将及有关机关、部门、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逐步突破“上热下冷”局面

省反腐败和反腐败指导委员会成立运行一年来,上下同心、众志成城,按照规定的职责任务和权限抓紧开展活动,继承、弘扬和创造性运用中央指导委员会十年总结的经验,领导和指导地方预防和打击腐败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效。

代表们在越共中央委员会总部出席会议。图片来源:范强

特别是选择薄弱环节、任务难、舆情迫切等重点问题进行指导解决;重点指导处置过去发生的历史腐败案件和不良案件、办案时间长、存在困难和问题的问题;指导推动新出现案件的侦办;注重指导解决措施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运行一年来取得的亮点之一是,省指导委员会集中指导审查和决定,对辖区内发生的444起、156起群众关心的复杂腐败和负面事件进行监督指导。监督指导案件较多的省份有:河内市60起、富安省36起、平阳省25起、胡志明市23起、同奈省21起、多乐省17起、多农省16起、清化省15起、乂安省15起。

省督导委员会指示加强巡视、监督和控制工作,改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发现和处理腐败和不良行为。

省指导委员会活动逐步走向组织化,真正成为职能机关自信履行职责、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积极投身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怠工工作的可靠支撑。

指导委员会一年来开展活动取得的成果,对推动我区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特别是发现和处理腐败问题发生了越来越明显的变化,逐步扭转了过去“上热下冷”的局面。

可以说,很少有决议像越共十三届五中全会关于成立省级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的决议那样得到如此深刻、紧迫的贯彻落实。

乂安省委大桥会议全景。摄影:Thanh Duy

这充分肯定了成立省指导委员会的方针是正确的、必要的、符合实际要求的,体现了地方的高度决心,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共识和一致意见,体现了广大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在总书记、中央指导委员会主任“上下一致、全国一致”精神指导下的一致支持。

除了上述意义之外,省指导委员会的成立也是一个重要里程碑,表明越南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的组织体系、领导和指导机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自省指导委员会成立以来,全国各地新立腐败犯罪案件530件,被告1858人;起诉腐败和不良行为干部党员1132人。新立案件较多的省份有:河内市64件、北江省33件、乂安省33件、清化省23件、太原省21件、广宁省13件。起诉干部党员较多的省份有:河内市233人、兴安省68人、北江省41人、乂安省40人;……

消除退却思想的斗争

中央反腐败和反不良行为指导委员会主任、总书记阮富仲在总结发言中强调了召开此次会议的必要性,总结了省指导委员会运行一年来取得的一些突出成果,其中肯定了反腐败和反不良行为工作确实已经成为一场运动、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得到了社会舆论的高度欢迎、一致和支持。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大会上致闭幕词。图:范强

关于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提高省指导委员会工作效率和预防和打击地方基层腐败和消极行为工作的要求、任务和措施,阮富仲总书记强调,要彻底掌握和加深理解省指导委员会的地位、作用、职能、任务和权限;严格、有序、扎实开展工作,符合其职能和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省督导委员会由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设立,对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和中央督导委员会负责,负责领导、指导和组织开展本地区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省督导委员会是中央督导委员会的“延伸臂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监督本地区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

省委常务副书记、省反腐败和反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阮文统同志在乂安省委大桥主持会议。图片:Thanh Duy

因此,要准确把握职能任务,科学、严密、系统、有序地组织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动,确保工作有实质内容,具体、明确,避免浮夸、形式主义、‘为立而立’、‘随波逐流’,尤其要避免‘象头老鼠尾’,上来热闹,后来就散了,逐渐冷下来。”总书记强调。

阮富仲总书记指出,要制定系统严密的工作计划、方案和规章制度;定期检查督促;明确分配任务给指导委员会成员;同时,及时制定和颁布各项内部工作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每次会议后都要有总结通知和指示,督促落实,取得具体成果,让干部、党员和人民通过省指导委员会、常委会每次会议、会议看到明显变化。

阮富仲总书记要求,要进一步弘扬责任精神,坚决反对腐败和消极情绪,不等待上级、不依赖上级;继续指导进一步加强党委的责任感、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在干部党员中建设廉洁文化;指导纠正和克服一部分干部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管理干部的怕错、推诿、回避、敷衍了事的现象;继续指导更好地开展党建和整顿工作,防止和遏制政治思想、道德、作风的腐化堕落和“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现象;坚决反对个人主义、自私自利和集团利益主义。

在义安省委大桥参加会议的代表。图片:Thanh Duy

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要增强战斗精神,主动预防、及时发现、严肃处理腐败和不良行为。各级党委和党组织的负责人、机关、组织、单位、地方领导集体要始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我反省、自我纠正,言行一致,直接领导、直接指挥,主动预防、及时发现、严肃处理腐败和不良行为,防止发生“自己踩着泥巴蹭别人脚”的局面!

指导委员会、党委和党组织各成员单位要找出腐败问题舆情、反馈、信访、举报等重点领域和集中存在的场所,集中领导、督促;提高组织内腐败问题自查、发现和处置的有效性;严肃查处回避、纵容、包庇、协助腐败问题的机关、组织、单位和个人。总书记指出:“对于机关、单位、地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审计等部门发现​​腐败问题的,要追究该机关、单位、地方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在义安省委大桥参加会议的代表。图片:Thanh Duy

阮富仲总书记指出,要着力领导和指导在全体干部、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和人民中建设廉洁、反腐败、反消极的文化。首先,要树立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内关于预防和打击腐败消极行为的法律法规;主动处理利益冲突;建立和落实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批评、谴责并积极打击腐败消极行为;尊重廉洁和荣誉;对自身及亲属卷入腐败消极行为感到羞耻。每一位干部、党员要承担起表率责任,自觉培养和锻炼道德品质;严格执行党内关于树立榜样、规定党员不能做的事情的规定;干部职位越高,越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总书记强调,要坚决抵制“退让”思想,认为反腐倡廉、反消极思想过强,会阻碍发展,扼杀创造力;要坚决消除一部分干部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退让”、“维护”、“包庇”、避重就轻、推诿、怕犯错等现象。总书记再次强调:“谁要是抱有这种想法,就赶紧靠边站,让别人去做。”

阮富仲总书记要求,要集中指导及时发现和处理薄弱环节、困难瓶颈和群众关心的紧迫问题,推动地方和基层发现和处理腐败问题工作取得更大积极进展。

代表们在乂安省委大桥参加会议。图片:Thanh Duy

首先,要继续加强巡视、督导、调查、处理腐败和消极行为的投诉、控告、建议和反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从源头上严肃处理,防止小问题积重难返。要把各级党委、党组织和巡视委员会的巡视监督与加强和提高省指导委员会、党的咨询和支持机构的巡视监督有效性结合起来,重点关注腐败和消极行为频发的地区,以及社会舆论对腐败和消极行为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和作风下滑反映强烈的地区。

“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从严处理,党纪、国家和组织政纪与刑事处理同步进行,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无论何人,都不能受到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腐败影响。”总书记说。

坚决引导、严肃处理那些骚扰、敲诈勒索、给人民和企业添乱的干部、公务员和职员;坚决杜绝引起社会反感、损害人民感情和信任的“小腐败”。阮富仲总书记强调:“真正尊重和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我们党的战略方针,也是我们党路线的根本问题。凡是有利于人民的,我们就必须尽力去做;凡是损害人民的,我们就必须避免。我们要热爱人民、尊重人民,这样人民才会爱戴我们、尊重我们,就像胡伯伯教导我们的那样。”

总书记指出,要集中领导、指导及早发现、及时严厉处理腐败和不良事件;特别是要指导消除困难和障碍,在中央指导委员会和省指导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加快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特别是要集中指导、协调对涉及越A公司、工商局、FLC、万盛发、车辆检查等案件和事件以及涉及各级领导、管理人员的案件和事件进行最终处理,为下届各级党代会做好干部队伍建设贡献力量;坚决不让违法、腐败和不良行为人员进入各级党委。

阮富仲总书记指出,领导和指导工作应进一步发挥各机关、民选代表、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在反腐败反腐斗争中的作用;加强和进一步提高各级人民议会监督工作的效力和效率;发挥越南祖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社会批评作用。各级党委、机关领导要加强问责,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接待和与公民对话的规定;接收并及时指导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建议、投诉和检举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干部、党员道德和作风的问题。省指导委员会应开通热线电话或通过适当方式,接受人民群众关于预防和打击腐败反腐工作的信息。

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发挥指导作用,完善组织机构,提高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和职能机构在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工作中的能力和运作效率。

总书记指出:“指导委员会成员首先要真正做到模范带头,清正廉明,敢于担当,堂堂正正,不受任何利益诱惑,不畏任何不纯洁的障碍;敢于说话,敢于行动,坚决为公办实事。如果同志们不模范带头,不约束自己,搞腐败、搞消极,找谁说?找谁管?因此,我们要时刻注意完善指导委员会,及时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薄弱成员。”

代表们在越共中央委员会总部出席会议。图片来源:范强

各省、市委内务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要努力确认在指导指导地方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中联系和协调职能部门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提高职能部门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的有效性,认真有效落实权力运行调控、预防和打击腐败在巡视、监察、侦查、检察、审判和执行等各环节的规定……

阮富仲总书记要求并指示,要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有效防止这些机关工作受到不良影响;要注重引导建设一支真正敢于担当、真正廉洁自律的防腐反腐干部队伍,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不正当压力,不受任何不法分子的诱惑和贿赂。同时,要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为防腐反腐干部队伍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激励机制,使他们全心全意、全心投入工作。总书记强调:“我们要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势力,在防腐反腐机关中弘扬廉洁精神。”

总书记强调:“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情绪是一场极其艰巨复杂的斗争,但有整个政治体系的共同参与,有人民群众的共识和支持,腐败和消极情绪就一定能够被预防和击退,因为‘山高路远,路险路长。’这就是我们党要更加有力、更加坚决、更加有效地弘扬的反腐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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