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阮富仲:持续在干部和党员中建立廉洁文化

清维 June 19, 2023 14:13

(Baonghean.vn)——总书记阮富仲强调,必须继续领导和进一步加强党委的责任;发挥先锋和示范作用,坚持不懈地在干部和党员中建立廉洁文化。

6月19日上午,在党中央总部,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省级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成果。

越共中央反腐败和反消极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总书记出席、主持并指导了本次会议。共同主持会议的有: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中央组织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和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张氏梅;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务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和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潘廷泽;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监察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和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陈锦秀;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和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苏林上将。
出席会议的还有: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央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央各部门、各部委、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省市委书记、省市委内务委员会主任、以及出席第十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的省级指导委员会委员。

来自义安省的代表包括:泰清贵同志——越共中央委员、义安省委书记、国会代表团团长、义安省人民议会主席、义安省反腐败和打击不良行为指导委员会主任;胡黎玉同志——义安省委常委、义安省委内务委员会主任、义安省反腐败和打击不良行为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武氏明生同志——义安省委常委、义安省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第十五届国会代表、义安省反腐败和打击不良行为指导委员会委员。

此次会议通过网络与中央直属的63个省、市级党委单位连线。省委常务副书记、省反腐败和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阮文通同志在义安省委线上主持会议;省委常务委员黎德强(省委组织委员会主任)、范仲黄(省委检查委员会主任)、范世松少将(省公安厅厅长)及相关机关、部门、分支机构代表也参加了会议。

逐步克服“上热下冷”的局面

省级反腐败和打击不良活动指导委员会成立运行一年来,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决心,迅速按照规定的职能、任务和权限开展了各项活动;继承、发扬和创造性地运用了中央指导委员会十年来总结的经验,在地方层面领导和指导了预防和打击腐败和不良活动的工作,取得了重要的初步成果。

出席党中央总部会议的代表。照片:范强

具体而言,它选取了薄弱环节、困难任务和紧迫的公众舆论作为重点,引导解决;重点引导处理过去发生的、处理时间长、困难重重的腐败和负面案件;引导推进新出现的案件的发现和处理;并注重引导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的解决方案。

运行一年后,一项重要成果是省级指导委员会重点关注并指导了444起案件、156起公众关注的复杂腐败和负面事件的审查和处理,并将这些案件和事件纳入监督和指导范围。被纳入监督和指导范围的案件和事件较多的地区包括:河内60起,富安36起,平阳25起,胡志明市23起,同奈21起,多乐17起,得农16起,清化15起,义安15起。

省级指导委员会指示加强检查、监督和控制工作,提高职能部门之间在发现和处理腐败和不良行为方面的协调能力。

省级指导委员会的活动逐渐变得更加有组织,真正成为各职能部门自信履行职责的可靠支持,也成为干部、党员和人民积极参加预防和打击腐败和不良风气工作的可靠支持。

指导委员会开展活动一年后,取得了显著成效,显著改善了当地预防和打击腐败和不良行为的工作,尤其是在发现和处理腐败和不良行为方面;逐步克服了以前“上热下冷”的局面。

可以说,很少有决议像第十三届中央会议第五次会议关于设立省级反腐败和打击腐败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的决议那样得到彻底理解和紧急执行。

义安省委桥上的会议全景。摄影:Thanh Duy

这证实了设立省级指导委员会的政策是正确、必要、符合实际需要的,体现了地方的高度决心,体现了中央到地方和基层各级的共识和一致;体现了干部、党员和人民在中央总书记、中央指导委员会主席“自上而下,全国一致”精神下的共识和支持。

除了上述意义之外,省级指导委员会的成立也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表明越南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的组织体系、领导和指导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自省级指导委员会成立以来,全国各地共立案侦查腐败案件530起,被告人1858人;因腐败和不良行为被起诉的干部和党员人数为1132人。新增案件较多的地区有:河内64起,北江33起,义安33起,清化23起,太原21起,广宁13起。被起诉的干部和党员较多的地区有:河内233人,兴安68人,北江41人,义安40人;……

为消除退缩思想而战

中央反腐败和不良行为指导委员会主任、总书记阮富仲在总结发言中强调了召开此次会议的必要性,并总结了省级指导委员会运作一年来取得的一些突出成果;他肯定了反腐败和不良行为工作已真正成为一场运动,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并得到了公众舆论的高度欢迎、认同和支持。

阮富仲总书记在大会上致闭幕词。照片:范强

关于未来一段时间内进一步提高省级指导委员会运作效率以及在地方和基层预防和打击腐败和不良行为工作的要求、任务和解决方案,总书记阮富仲强调,需要全面掌握和深入理解省级指导委员会的地位、作用、职能、任务和权力;按照其职能和任务,有条不紊、有条不紊、务实高效地开展工作;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省级反腐败和反不良风气指导委员会由省委常委、市委常委组成,负责向省委常委、市委常委和中央指导委员会领导、指导和组织开展地方反腐败和反不良风气工作。省级反腐败和反不良风气指导委员会是中央指导委员会的“延伸臂”,具有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监督地方反腐败和反不良风气工作的职能。

阮文通同志——省委常务副书记、省反腐败和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在义安省委桥上主持会议。照片:清维

“因此,必须掌握指导委员会的职能和任务,以非常科学、严格、有条不紊的方式组织其工作和活动,确保实质内容,取得具体明确的成果,避免炫耀、形式主义、‘为建而建’、‘随波逐流’;尤其要避免‘头朝下,尾朝下’的情况,即开始时声势浩大,但后来却变得稀疏,逐渐冷却下来,”秘书长强调说。

阮富仲总书记指出,必须有系统、严格的工作方案、计划和规章制度;定期检查督导;明确给指导委员会成员分配任务;同时,及时制定和公布所有内部工作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每次会议结束后,必须有总结报告和指示,督促落实落实,取得具体成果,使干部、党员和人民能够通过每次会议、指导委员会会议、省级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看到明显的变化。

阮富仲总书记要求我们进一步弘扬责任精神,坚决反对腐败和消极情绪;不等上级、不依赖上级;继续指导进一步加强党委责任、先锋和示范作用,坚持不懈地在干部和党员中建立廉洁文化;指导纠正和克服部分干部和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怕错、偷懒、逃避、敷衍了事的风气;继续指导更好地落实党和政治体制建设整顿工作;防止和遏制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的堕落以及“自我进化”、“自我改造”的表现;坚决反对个人主义、自私自利和集团利益。

代表们在义安省委桥上参加会议。照片:Thanh Duy

各级党委、组织要有高度斗争精神,主动预防、自查、惩处腐败不良行为。党委、组织负责人和机关、组织、单位、地方集体领导要始终以身作则、意志坚定,自省自改,言行一致,直接领导、指导,主动预防、及时发现、严厉惩处腐败不良行为,杜绝“自己脚上沾泥,却拿着火把给别人擦脚”的局面!

指导委员会、党委、党组织各成员要明确重点领域和舆论、反馈、请愿、来信等反映腐败负面现象较多的地区和地方,重点领导和引导;提高组织内部腐败负面现象自查、发现和处理效率;严惩规避、容忍、包庇、协助腐败负面现象的机关、组织、单位和个人。“任何机关、单位、地方若自查自查不发现腐败负面现象,后经中央检查、监督、检查、审计组查明,该机关、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地方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严惩不贷。”总书记强调。

代表们在义安省委桥上参加会议。照片:Thanh Duy

阮富仲总书记指出,必须集中精力在干部、党员、公务员、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中,引领和指导建设廉洁奉公、反腐败、反不良风气的文化。首先,要提高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党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预防和打击腐败、反不良风气的意识;积极处理利益冲突;建立和贯彻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批评、谴责和积极打击腐败、反不良风气;尊重廉洁和荣誉;对自身及亲属卷入腐败、反不良风气感到羞愧。每个干部和党员都必须承担起以身作则的责任,自觉培养和训练道德;严格执行党的规章制度,包括以身作则和禁止党员从事的活动;干部职位越高,越要起到带头和示范的作用。

总书记强调,必须坚决反对退缩思想,认为反腐败、反消极情绪力度过大,反而会阻碍发展、扼杀创造力;必须清除部分干部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中存在的“藏匿”、“防守”、“包庇”、“避险”、“逃避责任”、“怕犯错”等思想。“如果有人抱有这种想法,就应该立即退到一边,让其他人去做。”总书记再次强调。

阮富仲总书记要求重点指导及时发现和处理薄弱环节、困难和瓶颈;处理公众关心的紧迫问题;并在地方和基层层面发现和处理腐败和消极行为方面做出更多积极改变。

代表们在义安省委桥旁观看会议。照片:Thanh Duy

首先,要继续指导加强对腐败和不良风气的检查、监督、调查、处理投诉、举报、建议和反思工作,及早发现并严厉处理违法行为,防止小违法行为累积成大违法行为。要将各级党委、党组织和检查委员会的检查监督工作与省级指导委员会和党的咨询支持机构加强检查监督工作相结合,重点关注容易滋生腐败和不良风气的地区,以及舆论对腐败、不良风气和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堕落有较深的地区。

总书记说:“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必须坚决、严格、同步地按照党的纪律、国家和组织的行政纪律以及刑事处理进行处理;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无论涉事人员是谁,都不能受到任何组织或个人的腐败影响。”

要坚决指导和严厉处理骚扰、勒索、扰乱民营企业的干部、公务员和雇员;要根除引起社会怨恨、伤人民感情和信任的“小贪污”。阮富仲总书记强调:“真正尊重和促进人民的自主权是一项战略方针,是我们党方针中的根本问题。凡是有利于人民的,我们都要尽力去做;凡是损害人民的,我们都要避免去做。我们要爱人民、尊重人民,人民才会爱我们、尊重我们,正如胡志明主席教导的那样。”

总书记指出,必须重点领导和指导对腐败和不良案件、事件进行早期发现和及时严厉处理;尤其要指导排除困难和障碍,加快中央指导委员会和省级指导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的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特别要重点指导和协调对越A公司、AIC、FLC、Van Thinh Phat公司、车辆检查以及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相关案件和事件的最终处理,为下一届各级党代会做好充分准备;坚决不允许有违纪、腐败和不良行为的人员进入各级党委。

阮富仲总书记指出,领导和指导应进一步发挥各机关、民选代表、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新闻界和人民在反腐败和反不良风气斗争中的作用;加强和进一步提高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监督工作成效;加强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监督和社会批评作用。各级党委和机关负责人必须加强问责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接见和接见公民的规定;接见并及时指导解决人民反映、建议、投诉和举报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官员和党员道德和生活方式的问题。省级指导委员会需要设立热线或其他适当渠道,接收人民关于预防和打击腐败和反不良风气工作的信息。

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指导、完善组织机构,提高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和职能机构在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方面的能力和运作效率。

总书记指出:“指导委员会成员首先必须真正做到模范、清廉、诚实、勇敢、正直,不受任何利益诱惑,不怕任何不纯的障碍;敢于发言,敢于行动,坚决为共同利益而行动。同志们,如果你们不是模范,不约束自己,卷入腐败和消极的事情,你们还能跟谁说话?还能管得了谁?所以,我们必须不断注重完善指导委员会,及时调整和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薄弱成员。”

出席党中央总部会议的代表。照片:范强

省市委内务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要努力巩固自身作为各职能部门联络协调中心在地方反腐败反不良工作领导指导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反腐败反不良工作的协调和成效,认真切实落实权力管控、反腐败反不良的检查、侦查、起诉、审判、判决执行等各方面规定……

阮富仲总书记要求并指示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有效防止对反腐败机构运作产生负面和不良影响;必须重视指导培养一支真正勇敢、诚实、廉洁的反腐败干部队伍,使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正当压力,不受犯罪分子的诱惑和贿赂。同时,必须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为反腐败干部队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激励机制,使其能够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投入工作。总书记重申:“我们必须预防和打击腐败和不良行为,并在预防和打击腐败和不良行为的机构中贯彻廉洁原则。”

总书记强调:“预防和打击腐败和不良风气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工作,但只要有整个政治体系的参与,有人民的共识和支持,就一定能够预防和遏制腐败和不良风气,因为‘高山还有路要爬,路虽险 ...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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