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殴打他人的警察被停职
公社警察童红妮先生被停职,以澄清在公社警察总部殴打他人的指控。
7 月 5 日,兴安省美豪镇警察局局长证实,和风乡警察 Tong Hong Nui 先生已被停职。
Nui 先生被 Nguyen The Huyen 先生(38 岁,居住在 My Hao 镇 Hoa Phong 乡 Van Duong 村)指控殴打并致伤。
该负责人表示:“我们正在严肃、客观地核实此事,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Huyen 先生说,他在 Hoa Phong 公社警察局遭到殴打;他的脸部受伤,血流如注,目前正在 Pho Noi 综合医院接受治疗。
据初步了解,7 月 3 日下午 2 点 30 分,和风乡警方邀请 Huyen 先生到总部核实与之前事件相关的信息。
在公社警察局长的办公室,警官询问Huyen关于7月2日斗殴事件的情况。过了一会儿,一名身穿T恤、人字拖和蓝色裤子的警官走进房间,质问Huyen在这件事中谁对谁错。Huyen说他没有错。这时,警官停止询问,并不断用拳头击打Huyen的脸。

门开了,Huyen先生跑了出去,但被便衣警察拉了回来,推回了房间。直到家人和其他人聚集在公社派出所后,Huyen先生才被允许出去。这一幕被录像记录了下来。
当天下午 4 点,Huyen 先生前往美豪镇警察总部报案,称遭到一名名叫 Tong Hong Nui 的乡警的殴打。